三軍總醫院於2022年成立移植醫學部,昨傳出遭到檢調大動作搜索涉入登載不實案件,4人被列為被告、傳有2名為醫師,全案朝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經檢方複訊後,裁定2名醫師各以10萬元交保。衛福部今(20)日表示,案件爭議在於捐贈者「死因別」究竟屬病死或非病死,由於個案疑高樓墜落屬非病死,依法應報請司法相驗,程序上沒有做好。不過衛福部說該起案件並沒有違反器官分配原則及移植流程,目前也未停止三總器官摘取、勸募或移植資格。

三總內湖院區19日遭到檢調大動作搜索,檢方一共帶回7人,其中4人被列為被告、3名為證人,而在4名被告中有2名為醫師,全案朝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據悉,經檢方複訊後,晚間裁定施姓及張姓醫師各以10萬元交保,同行被約談的護理師與社工則獲無保請回。

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呂念慈今日傍晚接受媒體電訪表示,經了解,這個案子可能是針對死亡原因有些誤會,單純就是在死因上要做死因釐清,但過程並沒有違反捐贈者意願,也沒有違反器官分配原則及移植流程。目前三總器官勸募、摘取及移植資格也未遭停權。

媒體詢問此次爭議點在哪?呂念慈解釋,依《醫療法》第76條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7條規定,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者應報請檢察機關依法相驗。但非病死者並非不能器官捐贈,而是必須完成相關司法程序,經檢察官確認後才能摘取器官。即醫院程序沒有做完整。

她說,目前地檢署已展開偵查,因涉及刑事責任,將採「刑事先行」,衛福部會先配合司法調查,待結果出爐後,再檢視是否涉及行政責任。若最終確認屬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卻未依法完成通報及相關程序,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醫院或醫師可能面臨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若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資料有誤,也將依登錄中心相關作業規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