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31歲姜姓男子追求女同事長達3年遭拒,長期傳送騷擾訊息,還蒐集對方購買手搖飲的時間及口味,竟由愛生恨,趁女子外出買飲料時持刀從背後刺殺,造成對方肺部受傷,所幸送醫後保住性命。桃園地方法院審結,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姜男有期徒刑6年6月,另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姜男自2022年與陳姓女子成為同事後展開追求,遭拒後仍持續糾纏。2025年1、2月間更透過LINE傳送「妳手機攝像頭我破解很久了」「見個面吧」等訊息,讓陳女心生畏懼向公司提出申訴,公司因此將姜男調離原工作崗位。

法院查扣姜男的筆記本,發現裡面貼滿手搖飲標籤,詳細記錄陳女常喝的飲料種類、甜度、冰量、購買時間及分店名稱。姜男坦承,請對方喝飲料後,為記住對方的喜好與掌握外出買飲料的時間,會再從垃圾桶撿回保存標籤。

去年3月26日下午,姜男攜帶事先購買、刀刃長18公分的水果刀,埋伏在桃園一間飲料店外,趁陳女點餐時從背後猛刺左後背,造成左上肺撕裂傷、左側氣血胸及穿刺傷,店員立即報警並協助送醫,才救回一命。

審理時,姜男辯稱只有傷害犯意,主張有精神疾病及符合自首條件。不過法院認為,他事前長期蒐集被害人行蹤、刻意戴全罩式安全帽埋伏犯案,又朝人體要害猛刺,且行兇後一度阻礙他人靠近救援,足認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精神鑑定也認定其具辨識能力,不符合減刑條件,自首主張同樣不成立,依法判處殺人未遂罪6年6月、跟蹤騷擾罪拘役50日,犯案水果刀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