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鎮區19日晚間一輛自小客車行經一心一路與和平二路口時,不僅在車流間快速穿梭,還多次偏離原有車道、左右搖擺,巡邏員警察覺駕駛狀況異常,立即尾隨攔停,經酒測確認駕駛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當場將人帶回偵辦。

前鎮分局指出,一心路派出所員警19日晚間8時45分許執行交通稽查勤務,行經一心一路、和平二路口時,發現前方轎車行車軌跡不穩,數度在車陣中變換位置。由於當時道路仍有不少往來車輛,員警擔心發生交通事故,隨即跟上並示意駕駛靠邊停車。

警方盤查發現,駕駛曾姓男子(45歲)下車便散發明顯酒味,經酒精檢知器測試也出現反應。他向員警表示,先前「只喝了2瓶啤酒」,認為應不致影響駕駛;聽聞警方準備進一步酒測時,一度詢問能否不要測試。

員警告知相關權利及程序後依法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結果已逾法定標準。曾男看到數值後相當訝異,當場脫口表示「哪有可能!」。警方隨後依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將他逮捕,訊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除刑事責任外,警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一項第一款舉發,酒後駕車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一至二年;當時坐在副駕駛座的劉姓女子,也因同車乘客相關規定遭舉發,最高可處15000元罰鍰。

前鎮分局長黃元民表示,飲酒後不應以喝酒瓶數、個人酒量或路程遠近判斷是否還能駕車,酒精會降低反應及操控能力,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難以挽回的結果。警方將持續針對轄內重要道路及易發生酒駕時段加強取締,也提醒民眾飲酒後改搭計程車、使用代駕服務,或由未飲酒親友接送,避免酒後駕車危及自己與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