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馬姓上兵去年在陸軍服役,服役期間,拿同袍帳號註冊賭博網站對賭,不僅輸錢,還欠15萬元不還錢,遭對方向服役單位檢舉,此案曝光;馬男因案遭汰除,被依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處3000元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馬男於2025年5月19日在陸軍步兵旅服役,位階上兵,服役期間,在住處用友人帳號註冊賭博網站對賭,不僅輸錢,還沒償還同袍借給他的15萬元,最後對方受不了,向服役單位檢舉,此案曝光。

憲詢、偵查期間,馬男都認罪,被以犯刑法第266條第2項、第1項之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他也因案遭軍方汰除退伍。

法官認為,馬男透過網際網路連接賭博網站與賭博網站經營者對賭,存有僥倖獲取賭博所得動機,實有害於社會善良風俗,考量認罪,無相同性質犯罪前科,審理後,將他依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處3000元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