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的家庭經濟負擔,勞動部宣布將「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更名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新制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8月1日)起正式上路生效。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每學期最高可領取超過5萬元補助,大幅紓解開學壓力。

補助對象為非自願離職失業,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的勞工。新制補助金額依學校性質與學位階段有所區分。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學期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每學期1萬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每學期2萬6000元。

若申請人符合「獨立負擔家計」條件,包括配偶死亡、失蹤、離婚、受家庭暴力已提離婚之訴,或配偶身心障礙、罹患重大傷病不能工作等情形,核給基準將額外加碼20%。此外,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符合核給生活扶助金規定者,也可享受20%加碼優惠。

若子女就讀私立大學,家長可享受「雙軌併行」最高補助。申請人首先可享有教育部「私大減免」直接在學雜費單扣除定額減免1萬7500元,符合加碼20%資格的家長可再領取3萬1200元生活扶助金。加上特殊身分或地方政府相關津貼,單一子女最高可疊加領取高達5萬1100元。

欲申請補助的民眾需備齊4項證明文件: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子女加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受理申請期間將配合各級學校開學日程辦理,詳細開放日程依勞動部最新公告為準。民眾若有疑問,可隨時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專線1955進行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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