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賴姓男子在睡覺時,遭曾姓友人拿三秒膠黏生殖器,二人因此產生糾紛,賴男一氣之下,竟把曾男的地址等個資PO上男同志社群軟體,遭曾男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賴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這也代表賴男若不想被關,就得支付6萬元罰鍰。
判決書指出,賴男與曾男本來是朋友,因細故糾紛,賴男於2025年10月20日在男同志社群軟體發文,指控曾男是垃圾,趁自己睡著時,拿三秒膠黏他生殖器,害他脫了兩次皮等貼文,並在文章內附上曾男全名、地址等個資。曾男發現後報警提告。
法官審酌,賴男在睡覺時,被曾男拿三秒膠黏生殖器,二人因此產生糾紛,賴男竟在男同志社群軟體PO出曾男的地址等個資報復,造成曾男困擾,雖賴男坦承犯行,但至今未取得曾男諒解,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賴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