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市售蘿蔔糕可能僅以玉米澱粉、修飾澱粉及香料製成,甚至完全不含蘿蔔一事,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22日通過監委田秋堇所提的調查報告,促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討改善。監院指出,食藥署非但未研議訂定蘿蔔含量標示規範,長期更僅以「文字核對」方式進行稽查,且對設有限量的修飾澱粉怠未建立檢驗方法,實有欠當。
這起調查源於113年4月底有媒體報導揭露,傳統蘿蔔糕作法耗時費工,部分市售產品為求速成,改以修飾澱粉與香料調配,根本沒有蘿蔔成分。監察院調查後發現,食藥署過去曾依《食安法》針對米粉、果汁及乳品等產品,訂定如「純米粉」或原汁含有率等具體的含量標示規範,連日本與歐盟也相當重視原料定量標示管理;然而對於品名同樣以原料命名的「蘿蔔糕」,食藥署卻始終未研議相關的含量標示規定。
此外,在稽查作為上,食藥署聲稱110年至112年地方衛生局稽查462件均未違規,且因「無檢驗方法」可測蘿蔔含量,若有疑慮才會移請衛生局查察製造廠。但監查院比對發現,從110年至115年6月底,食藥署抽查後市場及早餐店共1028件次蘿蔔糕,竟「完全沒有」赴製造廠稽查實際投料情形,僅核對外包裝成分欄是否有寫「蘿蔔」,這種流於形式的文字核對,根本無法確保內容物與標示相符。
對於食藥署宣稱「無法檢驗蘿蔔含量」,專家學者在諮詢中打臉表示,依食藥署自身資料,白蘿蔔每100公克約含1.1公克膳食纖維,而在來米不含麩質且膳食纖維計為零。蘿蔔糕蒸熟過程中的脫水率主要來自蘿蔔絲,若以一片80公克的蘿蔔糕計算,其膳食纖維含量應約有0.5公克,並非完全無法檢驗。
另一方面,監院報告也揭露修飾澱粉的管理漏洞。衛福部早在97年即規範辛烯基丁二酸鋁澱粉等3項修飾澱粉的使用限量,但食藥署至今仍未建立檢驗方法,導致限量規範形同虛設;同時,食藥署也未曾探究這3項修飾澱粉必須限量的原因與健康危害暴露風險,對加工應用範圍認知明顯不足。
專家學者提醒,傳統蘿蔔糕係利用在來米漿與蘿蔔絲蒸煮定型,但天然澱粉易出水且不抗凍,業者常添加「修飾澱粉」來改善質地。然而,如磷酸澱粉含有磷酸鹽,對慢性腎臟病患者具健康風險,而台灣末期腎臟病盛行率高居世界第一;醋酸澱粉則屬於高升糖指數食物,易誘發糖尿病或影響血糖控制。食藥署除了應針對無限制用量的醋酸澱粉、磷酸澱粉建立實施標示稽查外,更應加強宣導,避免民眾在毫無警覺下過度攝取,造成食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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