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民眾遭假冒檢警詐騙,於114年底至115年1月間在中、永和地區數次面交現金並購買黃金交付詐團,驚覺受騙後報案,計損失新臺幣1,700萬元。

新北市警察局永和分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偵辦發現被害人交付黃金後,車手即南下交付上手,增加辦案難度,經鍥而不捨持續調閱監視器分析追查,陸續於台南、苗栗等地查獲車手、收水成員5人到案。

永和警分局提出,另警方調查,被害人依詐團指示前往購買大量黃金之銀樓,有交易異常情事,疑遭詐團利用成為洗錢管道,旋與新北市刑警大隊及刑事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發動第二波搜索,將銀樓陳姓負責人及3名員工帶返偵辦,全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永和警分局呼籲,銀樓及貴金屬業者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對於大額、異常或可疑交易提高警覺,落實身分查核及交易紀錄保存,切勿因一時利益而淪為詐欺集團洗錢管道,以免觸法。另提醒民眾,檢警機關絕不會要求民眾提領現金、購買黃金或交付財物配合調查,如接獲類似電話或訊息,務必保持冷靜,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查證,共同防制詐騙犯罪,守護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