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2021年11月7日清晨,宋姓大學生駕車載同學行駛於台中市西屯區時,與瑪莎拉蒂擦撞。未料,竟被瑪莎拉蒂的駕駛李韋霖及乘客張敦量、陳勁豪聯手持球棒痛毆重傷。全案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依照傷害致重傷害罪,判處李韋霖、陳勁豪3年10月徒刑,全案定讞。宋母今(31)日下午指出,5年了,兒子仍然走不出陰霾,青春變調,對於判決也只能接受。
張敦量部分,先前已由台中高分院依照殺人未遂等罪處9年定讞,目前已入監服刑。宋母今日表示,兒子目前就讀大學進修部,因為頭部後遺症嚴重,複視無法改善,影響課業,因此延畢。但其實非常的無奈,畢竟目前都還沒有完全回到正軌。
宋母說,最後賠償金額無法透露,但只有原本要求的4分之1,已經是降到最低了,3人分30期償還,李嫌已經數月未給付,也沒說明原因,很沒有誠意,若再不給,會一步依民事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