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持續推進,土地供給再度成為焦點。財政部21日公布最新國有資產運用成果,截至2026年7月底,國產署已提供92.21公頃國有土地、244筆國有建物配合社會住宅政策,另外保留83.22公頃土地、46筆建物,供中央與地方住宅主管機關後續規劃興辦社宅。

國產署署長曾國基在財政部記者座談會表示,目前社宅推動面臨的實務挑戰,集中在營建成本、施工量能與基地區位條件。民眾期待社宅位於交通方便、生活機能成熟地段,但現有國有土地的位置未必完全符合需求,土地供給與實際選址之間因此出現落差。

財政部資料顯示,已提供的92.21公頃國有土地中,包括撥用29.64公頃、捐贈30.45公頃、出租17.16公頃、出售14.96公頃

除了已經交出去的土地與建物,國產署手上還保留83.22公頃國有土地與46筆國有建物,作為後續社宅規劃及興辦的土地庫存。

曾國基表示,內政部會依各縣市社宅需求量評估所需土地面積,國產署則負責盤點與提供可用國有土地。部分地區國有土地較多,但當地社宅需求相對有限;人口與住宅需求高的區域,合適國有土地反而可能較難集中取得。

社宅基地從找到土地到真正開工,中間還有不少實務條件。

曾國基在座談會中舉例,大型社宅基地除了需要足夠面積,也要考量道路條件、地下停車場進出動線及周邊交通衝擊;基地具備兩面臨路條件時,更有利於安排停車場不同出入口。施工廠商量能與營建成本,也直接影響社宅能否順利發包興建。

因此,「兩面臨路」較適合視為社宅基地規劃時的重要實務條件,並非所有社宅基地一律適用的法定門檻

國產署今年辦理國有土地活化時,也將社宅需求放在前面。針對位於都市計畫住宅區、面臨10公尺以上計畫道路、基地形狀方整且面積0.15公頃以上的部分國有土地,會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社宅用地需求,再決定後續活化方式。

國產署今年也新增市地重劃配回土地的社福儲備機制。

自2026年起,國產署經管的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市地重劃後,如果同一街廓內單筆或毗鄰土地合計達0.1公頃以上,並位於住宅區、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機關用地等適合興辦社福設施的使用分區,就會主動徵詢國土管理署、國家住都中心或地方政府,評估作為社宅或長照基地。

周邊若有其他國有公用土地、地方政府土地或公辦重劃抵費地可以一起開發,面積也可以合併計算。

這項0.1公頃標準,適用於市地重劃配回國有非公用土地的主動社福儲備評估機制,並非全國所有社會住宅基地的統一面積門檻。

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已成為實際案例。

國產署今年6月說明,先前與新北市政府協調後,將塭仔圳第2區部分國有非公用土地集中配回,其中配回土地約8成保留作為社會住宅使用,後續同類模式也可運用在其他市地重劃案。

這種做法讓政府在土地重新整理的過程中,提前把社宅與長照需求納入配置,降低重劃完成後再四處找地的難度。

曾國基將國產署定位為社宅政策的「後勤部隊」。社宅政策主管機關仍是內政部,國產署主要負責國有土地盤點、媒合與提供,地方政府有基地需求時,也可透過撥用、出租等方式取得土地。桃園、台中等地方政府過去即曾透過相關機制取得社宅用地。

除了興建型社宅,財政部也持續推動國有房地包租。截至2026年7月底,國有房地包租已公告376戶、標脫223戶,標脫金額達2,342萬4,184元,透過既有國有住宅加入租賃市場,增加另一種居住供給來源。

目前國產署手上已有92.21公頃土地投入社宅政策,另有83.22公頃土地保留待用,顯示社宅推動已進入「土地、區位、成本、施工量能」同步評估的階段。

土地找得到,適合興建、符合需求、成本能負擔的基地才有機會真正變成社宅。未來社宅供給速度,將取決於國有土地媒合、地方需求、工程成本與發包施工能否順利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