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霧峰區發生命案,一名44歲陳姓男子與同住的陳姓友人疑因債務糾紛起口角,陳男一氣之下徒手毆打友人,把對方打得遍體鱗傷,最終因傷重送醫不治。檢方相驗後認定陳男涉嫌重大,依傷害致死罪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凶嫌陳姓男子(44歲)與同住的陳姓友人(46歲)疑似有債務糾紛,24日二人在住處起口角,陳男憤而對友人拳打腳踢,結果友人被打到命危,經送醫搶救不治。台中地檢署獲報相驗後,發現死者身體有多處瘀傷及傷痕,立即指揮警方逮捕陳姓男子。
檢察官經訊問後,認定陳男涉犯傷害致死罪嫌重大,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