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方檢察署去年5月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偵辦一起洪姓男子涉嫌兒少性剝削等案時,發現有其他共犯涉嫌假扮辣妹誘騙、竊錄、販賣被害人性影像牟利。今年6月會同南投、雲林、台中、桃園、台北等地警察局,循線查獲以李姓主嫌為首的20名嫌犯,查扣122萬5千元、手機32支、電腦主機7部、筆記型電腦9部、IPad平板電腦1部、行動硬碟等儲存裝置15個、存摺、google及Mega等雲端帳號37組、被害人性影像檔案逾20萬個等贓證物。

專案小組表示,李姓主嫌於Telegram設立「目錄」「初階」「中階」「高階」「長片」「軍警」「健兒」「幼齒」「萌健」等9個系列性影像群組,以會員消費累計之金額區分等級,消費金額等級自3千元至10萬元不等,不法所得逾560萬元。

另外,還有一名鄒嫌則是在網路上向洪嫌及其他不詳嫌犯購買被害人性影像後,同樣於Telegram設立群組進行販售,並招募成員陳嫌、王嫌、葉嫌等3人提供金融帳戶協助收取、提領、轉匯販售被害人性影像所得款項,經統計鄒嫌等4人於犯罪期間獲利達600萬元。諷刺的是,包括主嫌等人都是由個人偷拍發展到「師徒教學」,利用雲端共享、影像交換形成組織化犯罪。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自去年7月至今年6月間,共計發動5波拘搜行動,查扣被害人性影像檔案逾20萬個、影片上萬部,其中有未成年被害人影像逾170個。全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性隱私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並陸續於今年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