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北市傳出,一名10歲女童疑遭母親性交易對象性猥褻,自去年12月底通報至今,已約240天,引發外界質疑北市府兒少保護機制是否失靈?台北市社會局26日稱,去年底接獲通報後隨即展開保護行動,經重新評估,已正式啟動司法保護安置程序。然而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在節目中談到此事,卻急著幫市府護航,表示「不是240天不作為,也沒有性侵害」,批評外界把事情講得太嚴重。對此,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就甩出法條打臉葉元之,強調「性侵害的定義,包括猥褻未成年的犯罪。法律寫得很清楚」。

26日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揭露,一名10歲女童在家多次遭性猥褻,然而市府卻至今未協助完成安置,提到該名小女孩的母親長期在家從事性交易,而小女孩也疑遭母親性交易對象性猥褻,該案件從民國114年12月底至今,報案已超過240天,且小女孩早在今年6月就明確表示「不想繼續住在家裡」,甚至在8月13日還發生自傷事件,然而北市府至今未協助安置。

對此,北市警局婦幼隊隊長陳志傑說,警方第一時間報請北檢指揮偵辦,該案目前已移送北檢。社會局長姚淑文則稱,社會局於去年12月29日接獲通報後,就展開保護行動,並由相關機構協力,召開跨網絡會議,一共有196次面訪、240次電訪、278次網路聯繫,強調「小女孩8個月來未再遭遇性猥褻」。

26日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在政論節目中談到此事,然而卻非先討論案件本身處理程序,而是急著幫市府護航,強調「不是240天不作為,然後呢也沒有性侵害,那個議員講說性侵害,這個根本沒有。你怎麼可以拿沒有的事情講到那麼的嚴重?那所以當然他們會講說你故意把這個事情誇大」。一旁的公民老師黃益中聽不下去,表示「他猥褻這個案子已經被起訴了好不好,怎麼會沒有?」主持人謝震武則補充說明「他沒有性侵害,但已經猥褻了」,葉元之則再次強調「因為這個事情就是要講得比較精準」。

苗博雅貼出法條打臉葉元之。(圖/翻攝自Threads)
苗博雅貼出法條打臉葉元之。(圖/翻攝自Threads)

針對葉元之「沒有性侵害」的說法,苗博雅也在Threads相關片段的下方留言「天哪,不敢相信,這是立法委員耶。立委公然說涉及猥褻未成年的案子沒有性侵害,太離譜了吧!猥褻未成年是不是法律定義的性侵害態樣?當然是!」

苗博雅指出,請翻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白紙黑字定義了「性侵害」,就是包括刑法221至229條的強制/乘機/權勢性交/猥褻等相關犯罪,以及各種結合犯與特別法規定的性犯罪,而性侵害的定義,包括猥褻未成年的犯罪。

苗博雅直言「法律寫得很清楚」,怒轟「立法」委員應該對「法」有基本的瞭解,竟然需要網友教立委這個基本常識,立法院真的病態了,立委怎麼會在電視上說一個涉及未成年強制/權勢/乘機猥褻的案件沒有性侵害?這屆立委的程度真的太差勁了。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