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已於一一四年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雄市六十五歲以上人口約五十八萬人,占全市人口約21%,平均每五位市民就有一位是高齡長者;隨著年齡增加及慢性疾病增多,部分長者需長期使用多種藥品,若同時跨院、跨科就醫,可能因用藥資訊未完整掌握,出現重複用藥、重複成分或藥物交互作用。高市府衛生局提醒,藥品並非吃得越多越好,定期檢視用藥,才能降低用藥風險,讓藥物真正發揮治療效益。(見圖)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張美琪藥師今(廿八)日分享,一名六十九歲長輩患者因左腎切除且患有慢性腎臟病、高血壓及高血脂等疾病,屬於用藥風險較高族群,近日在為他進行用藥整合時,發現他近期在不同醫療院所取得兩種同屬斯他汀(Statin)類的降血脂藥物,立即與醫師聯繫並提出用藥評估建議;經醫師確認後刪除其中一項藥物,成功攔截潛在的重複用藥風險,也避免病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重複使用同類藥物。

另一名八十三歲楊女士則因罹患慢性腎臟病等多項慢性疾病,長期於四間醫療院所、七個科別就醫,每天使用二十多項藥品;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藥師透過雲端藥歷檢視跨院用藥,發現重複用藥及部分較具風險的藥品,即與腎臟科醫師溝通,經評估調整後,在八個月間將每日用藥由近二十項降至十三項,藥師考量楊女士高齡且僅與先生兩人同住,再協助轉介居家藥事服務,由社區藥師到宅協助整理藥品及指導服藥,讓用藥安全從醫院延伸至家庭。

衛生局表示,以上兩起案例顯示,重複用藥有時並非民眾自行亂吃藥,也可能因跨院、跨科就醫造成用藥資訊未能即時整合;透過醫師評估或藥師檢視用藥,可及早發現問題,降低不必要的用藥風險。另外,長者隨著年齡增長,肝、腎功能可能改變,使用多種藥品時更需要留意身體反應;就醫時建議將目前服用的處方藥、成藥、中藥、保健食品及藥袋等資訊提供醫師或藥師確認。

衛生局呼籲,高齡長者及慢性病患者掌握「四要原則」:要帶藥、要主動告知、要依醫囑服藥、要定期檢視用藥;每次就醫應攜帶目前使用的藥品及相關資訊,主動告知醫師、藥師完整用藥情形,遵循專業人員指示,切勿自行停藥、增減藥量或與他人共用藥品。透過定期檢視與專業人員共同把關,降低用藥風險,讓每一種藥品都用得適當、用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