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森崴能源所屬富崴仍有65億元銀行聯貸款未償,銀行團以當初是支持「風電國產化」政策,衝著業主是「台電」,背後有國家擔保而放款;如今森崴、富崴還不出貸款,銀行團把腦筋動到台電頭上,盼台電手握富崴台電二期的工程款能先撥付。對此,台電今(28)日回應表示,一直以來都依法支付台電二期工程款,且從未拖欠,富崴與銀行團的聯貸爭議,台電無從掌握,也盼富崴妥處聯貸爭議。
富崴能源2020年以新台幣628.88億元承包台電二期,後又以俄烏戰爭及新冠疫情為由,經行政院工程會調解,順利在今年4月追加55.57億元工程款。但因母公司森崴能源已破產下市,台電日前已與富崴解約,改與Vestas簽約完成剩餘工程。
台電今天表示,本案是依工程會調解後,建議採「監督付款機制」,相關款項的支付與返還皆依合約規範及工程里程碑辦理,非台電可自由裁量,台電更從未有過拖欠款項之情事。
針對報導所稱,台電應提前以保留款,代替富崴償還銀行債務一事。台電表示,目前部分風機仍在安裝且未達契約規定請款里程碑,因此剩餘款項依法不能給付、保留款也不能返還。台電依法依約執行給付係保障公司及全民權益。
針對為何台電會和富崴解約,而改與Vestas簽約完成剩餘工程。台電也表示,爭議之初,就是富崴沒有把台電撥交的分段工程款,如期支付給下游包商,導致Vestas等設備商對富崴失去信心,甚至終止分包合約,以致風機安裝進度停滯。
台電表示,後來在今年6月,富崴「主動」請求台電協助,台電為確保工程順利完工,才依法介入協調,由台電接管富崴與設備商的風機安裝契約,過程皆保留紀錄佐證。
有關富崴與銀行團之間65億元的聯貸爭議,台電係「第三人」,無從掌握且無法得知銀行將貸款資金撥予富崴後,富崴是否依約償還銀行或支付分包商。台電僅能就目前契約規範監督工程進度及掌握工程款撥付情形。
台電呼籲,唯有台電二期工程完工併網,工程款及保留款支付才有法定依據,富崴應積極依約確保工程進度並妥善處理聯貸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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