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28)日審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重啟核電」、「鞭刑入法」、「交通罰鍰專款專用」3項公投案,結果主委游盈隆宣布,委員會決議「鞭刑公投」不符合《公投法》不成案。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發文痛批。
游盈隆28日傍晚主持中選會記者會表示,鞭刑公投案中選會委員審議決議,不符合《公投法》第15條第2項,主要理由是現行法律之刑罰種類尚無鞭刑或類似鞭刑之制度,提案目的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訴求透過公民投票決定制定鞭刑之法律制度,含有立法原則創制之性質,不符合《公投法》第2條第2項第3款規定。
游盈隆指出,《公民與 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侮辱之處遇或懲罰,我國2009年制定兩公約施行法,鞭刑是以公權力對受刑人直接施加肉體痛苦之身體刑,多數國家認為屬於殘忍、不人道、侵害人性尊嚴之刑罰,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之虞。中選會7位委員全數同意,鞭刑公投不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
詹江村臉書28日晚間發文:「國家主權都可以公投,中選會竟否決鞭刑公投?民進黨到底是有多害怕,台灣執行鞭刑跟死刑?這種公然跟民意背離的政黨,最後只剩下亡國感跟抗中保台牌,可以繼續欺騙選票。台灣人要覺醒,愛台灣不是民進黨的專利,如果真的愛台灣,怎麼會害怕鞭刑跟死刑。我看民進黨不是愛台灣,他們是愛台幣,我看民進黨不是愛台灣,他們是在害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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