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棒球場工程案經新竹地檢署偵辦近四年後偵結,前市長林智堅被控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嫌部分,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新竹市長高虹安二十九日表示,不起訴不代表工程合格;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質疑司法公信力,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以「黨證無敵」回應。

竹檢指出,新竹棒球場工程原規劃經費為三億五千三百萬元,經多次契約變更後增加至十一億五千四百七十六萬餘元,各次變更未違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檢方經通訊監察、金流比對、搜索及帳務分析,未發現林智堅或相關市府人員與營造、監造公司間有不法金流、收賄或圖利事證。

檢方表示,球場雖發現部分不符規範的石塊及木材、但數量有限,查無業者由外部運入廢棄物、外運土壤變賣或詐領工程款等證據,不足以認定相關人員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高虹安表示,檢方的刑事不起訴處分,不等於棒球場工程品質符合契約及使用要求。球場過去出現排水、土壤及場地安全等問題,市府仍將依專業鑑定及契約關係處理後續改善與責任歸屬。

柯文哲表示,新竹棒球場案偵辦多年後作出不起訴處分,反映台灣司法已失去部分社會信任。黃國昌則以「黨證無敵」四字回應,質疑檢方偵辦結果。

民進黨籍新竹市議員楊玲宜表示,不起訴書已說明工程經費及土壤等爭議,過去所稱十二億元棒球場並不精確,其中包含地下停車場興建經費。她認為,高虹安與柯文哲過去對棒球場案的指控已對林智堅及市府團隊造成影響,應向相關人員道歉。

新竹市政府表示,尊重檢方職權與司法程序,但對於部分事實認定及法律評價仍有進一步釐清必要。市府將依法提出再議,並持續追究相關廠商應負之民事及履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