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總統賴清德宣布明年(2027)普發1萬元,但今年包括彰化縣、雲林縣、宜蘭縣,以及花蓮縣等4縣市中,共有6個地區已搶先推出振興經濟禮金或生活補助,金額最高可領新台幣1萬元。《三立新聞網》為您整理領取資格、發放時間及申領方式,提醒符合資格的鄉親務必留意期限。
發放資格:2026年3月31日前設籍,且5月27日前未遷出或死亡除戶者。
發放資格:自治條例通過日前設籍且發放日仍在籍者;115年12月31日前出生之新生兒亦可領取。
發放時間:自治條例通過後,預計於9月至10月間發放,後續詳細公務流程待公所正式公告。
發放資格:2025年9月23日前設籍,且2026年6月8日仍具戶籍者。
發放目的:作為「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振興經濟禮金」。
發放資格:2026年5月26日前設籍且當日仍設籍者;9月30日前出生並完成登記之新生兒。
注意事項:依戶政造冊辦理,死亡繼承依民法規定辦理。
發放資格:2026年4月30日前設籍鎮民(造冊基準日前死亡或遷出者不予發放)。
鎮公所補領/社會課申辦匯款:8月11日(匯款自8月24日起)至9月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