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陳姓男子長期痴迷某知名女網紅,展開長達兩年的瘋狂跟騷,不僅在網路狂發「想跟妳生小孩」等露骨簡訊,更一路尾隨女方到中南部的廟會工作現場,說著「其實我一直都在妳附近」。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撤銷一審拘役50日,改判陳男拘役45日,但堅決不給緩刑。

判決指出,被告陳姓男子因為長期追蹤這名經營網路社群的女網紅「雪魚」(化名),竟基於跟騷犯意展開攻勢。從2023年10月起,陳男利用Discord、臉書Messenger及Instagram等社群帳號,化名「520豪」等暱稱,沒日沒夜地對雪魚發送騷擾簡訊與撥打網路電話。

「我還想跟妳在一起」、「想跟妳生小孩、娶妳」,一封封單方面示愛的簡訊如雪片般飛來。更恐怖的是,陳男的騷擾不僅停留在虛擬世界,甚至悄悄潛入現實。2024年11月間,雪魚前往嘉義朝天宮、彰化保安宮及雲林文光國小進行廟會遶境工作,陳男竟悄悄現身周邊,暗中等待並尾隨在側。

事後他還傳訊得意邀功「其實昨天的展覽場我一直都在妳附近,我帶了妳最愛的飲料跟千層蛋糕,但沒勇氣拿給妳」。這種無孔不入的窺探,嚇得雪魚每天生活在恐懼中,最後只能報警求助。

面對檢警偵辦,陳男起初態度傲慢,在警詢及偵查時矢口否認犯行,還向辦案人員辯稱:「我沒有騷擾她,我只是單純在追求她!」試圖將變態的跟騷行為合理化。直到案件移送法院、驚覺大事不妙,他才在法庭上坦承犯行,並趕緊拿出15萬元賠償雪魚,企圖換取緩刑避開牢獄之災。

陳男的「假面悔改」根本瞞不過法官的眼睛。一、二審法官均犀利指出,陳男雖然在法庭上認罪並賠償,但他根本不是真心悔過。因為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甚至被起訴後,陳男依然故我,持續用通訊軟體傳訊、打電話想與雪魚聯繫,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

法官痛批,陳男不思以理性方式克制自身私慾,其跟騷行為嚴重影響被害人日常生活。法院考量其侵害程度及犯後態度,認為他難認已思悔改,不符合暫緩執行刑罰的要件,因此二審依然拒絕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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