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得只剩下房子。」老一輩的人喜歡囤房囤土地,身上不喜歡留現金,一旦遺憾往生,繼承人往往無力繳納高額遺產稅,又或因家族人數眾多,有的旅居國外找不到人,或該誰出錢喬不攏,往往拖過繳納期限。近期立法院三讀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遺產不動產可設定抵押給國稅局,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提供繳納遺產稅新的解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