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上市公司115年第2季財務報告形式審閱結果處置情形,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經形式審閱第一上市公司(含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115年第2季財務報告之相關處置如后,證交所並已公告自115年9月3日起執行處置措施。

併案停止買賣,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代號:1589)前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下稱同細則)第49條之1第1項第7款及第14款、第49條之3第1項第2款、第50條之3第1項第1款及第7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採行分盤集合競價方式暨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在案。嗣查該公司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5年第2季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之3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

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英屬開曼群島商康而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號:4943)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之1第1項第1款及第49條之3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

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符合同細則第49條之1第1項第3款,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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