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薔薔(林嘉淩)的父親林茂樹日前被社區鄰居提告,控訴以「詐騙集團」、「客兄」等語辱罵,提告誹謗。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林茂樹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全案源於,一名那姓男子與趙姓女子有房屋糾紛,2人本是情侶,之後分手。那男指控他和趙女簽訂租約,以每月5萬元租給趙女房屋,但趙女都沒付過房租。至那男發函要終止租約,要求趙女搬離。

擔任社區管理委員會主委的林茂樹在2025年11月24日見媒體記者採訪趙女,向媒體表示趙女佔用地下室,並提及與那男的租屋糾紛,說出「詐騙集團」等語,且在趙女的男性友人出面幫忙答覆媒體問題時,又以「客兄」形容,被趙女、王姓男性友人提告誹謗。

案件審理期間,林茂樹強調自己只是幫忙處理糾紛,情急下才會脫口說出「詐騙集團」、「客兄」等語。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客兄」一詞讓外人聽聞,會認為趙女、王男有逾越一般社交正常男女關係,有貶損告訴人之名譽。

且依相關民事判決,並未認定有詐欺事實,難認林茂樹強調,「詐騙集團」等語僅是一時情急說出的形容詞。認定林茂樹不思理性處理事情,也未克制自己的情緒,在公開場合貶損對方人格、社會評價,因此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