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24歲許姓男子,5年前未向教育部申請就赴美念書,鄉公所多次催告和寄通知書,限期返國接受徵兵處理和體檢均不理,公所去年將他函送法辦。南投地院法官認為,許男已在美國大學畢業仍不當兵,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之公平性,念及坦承犯行,以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名判刑4月。
設籍名間鄉的許姓男子2021年8月29日出境到美國,依兵役法施行法、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到海外就讀,應先檢附我國教育部所採認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的在學證明,申請再出境。但許男卻無視我國役齡男子均有履行兵役的義務,名間鄉戶政事務所2023年就開始公示催告,要他1個月內返國處理接受徵兵處理,隔年再公示催告,他均不理會。
公告期滿後,前年11月21日再寄役男徵兵檢查通知書,要他去年1月16日13時30分到南投醫院接受徵兵體檢,但他仍未回國,鄉公所才將該案函送南地檢署偵辦起訴,向南投地院聲請簡易判決。
南投地院法官審酌,許男沒有犯罪前科,但明知服兵役係役齡男子應盡的義務,卻長期滯留國外,未如期返國接受徵兵處理,嚴重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的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的公平性,惟衡量許男坦承犯行,因此以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名判刑4月,若易科罰金折合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