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今(2日)再度開庭審理閃兵案,並傳喚「自首組」,藝人阿達、廖人帥、唐宇哲等人都認罪並表示慚愧、後悔,請求法官輕判;對此檢察官當庭求刑1年半到2年,並建請宣告緩刑,但是必須支付國庫60到120萬不等,以及提供100到120個小時的義務勞務。
新北地方法院2日再度開庭審理,傳喚自首組,廖人帥、阿達、唐振剛、唐禹哲、李唯楓、邱昊奇等人。全都認罪深表悔悟,檢方當庭求刑1年半至2年。同時網開一面同意法院判處緩刑,條件是必須繳交公庫60到120萬不等,並提供100到120個小時的義務勞務。
阿達等人庭訊時表示,已深刻反省並願意接受司法處罰,希望自身錯誤能成為社會借鏡。
但是同時另有被告表示,近期收入銳減,面臨龐大經濟壓力,需要照顧年邁父母,單親或是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經濟狀況有限。部分被告則希望增加義務勞務時數,以減少繳交公庫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