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出2009年後出生者,終身不得購買菸品引起外界討論。(示意圖/AI生成)
藍委提出2009年後出生者,終身不得購買菸品引起外界討論。(示意圖/AI生成)

國民黨立委廖先翔提案修改《菸害防制法》第17條與第37條,明定不得供應菸品及指定菸品必要組合元件給民國98年(2009年)1月1日後出生者,且規範不因受供應人年齡增長而失效。若違規供應,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目前該修正草案已逕付二讀。

根據Yahoo民調中心進行網路調查,截至今(3日)中午12時15分,約1337人參與,針對「藍委提出2009年後出生者,終身不得購買菸品,你的看法是?」有57.8%的民眾表達非常同意、19.1%的民眾完全不同意、10.1%的民眾不太同意、7.0%的民眾還算同意、6.0%的民眾表示不知道/沒意見。而這份網路民調,男性占比74.8%、女性25.2%。

針對藍委提出的草案,國健署對此回應,國際間確實陸續出現不同菸害防制做法,各國也依其國情、社會背景與公共衛生需求採取相應措施。我國已透過《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 煙,並結合校園宣導、違規查緝、網路販售監測及戒治輔導等措施,加強對青少年族群的保護,持續從源頭與使用端降低風險。

國健署表示,各國對無菸世代制度的政策選擇及設計仍不一致,其長期實施成效也有待進一步觀察;將持續蒐集國際經驗進行評估,並與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在兼顧國人健康、社會共識及執行可行性的前提下審慎研議,精進我國菸害防制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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