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南區有民眾直擊,一台公車竟然直接停在馬路中間的槽化線上,似乎是把違規區域,當成臨時停車場,而且附近居民透露,車輛違停在那,已經不是偶發,而是經常性!客運總公司表示,會依規定懲處,並加強勸導,而警方這邊則是說,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

黃色公車,停在黃色槽化線上,一動也不動,過了好一陣子,似乎是發車時間到了,駕駛一個油門,橫切車道,直接右轉駛離。

獨家直擊!公車懶找車位 「臨停槽化線」故態復萌
獨家直擊!公車懶找車位 「臨停槽化線」故態復萌

槽化線成臨時停車場? 公車趁發車空檔就近違停(圖/民視新聞)

這是在台中南區忠明南路跟工學北路口,現場是一大片根本不能停車的黃色槽化線,不過附近的公車站牌,是很多公車的起始站,但周遭沒有空地可以停放大車,因此駕駛們疑似在待命空檔,臨停槽化線,充當臨時停車場,

附近居民:「它這個照理來講都不能停車啦,但是很多大型車都停這邊休息吧,計程車也有停不久。」

不過其實,早在2024年的3月,民視新聞鏡頭,就曾帶您直擊同樣的狀況,職業駕駛,似乎是貪圖方便懶得找車位,發車空檔時,把車停在槽化線上,總公司表示,會依規定懲處,但是這樣的行為,也已經觸法。

聲源:客運業者:「如果他違反規定被拍或被民眾投訴,當然依公司規定懲處,司機那個部分一定會再次勸導說,不能夠在那邊停放,有可能臨時啦,因為那旁邊有加油站,可以上個廁所什麼的。」

獨家直擊!公車懶找車位 「臨停槽化線」故態復萌
獨家直擊!公車懶找車位 「臨停槽化線」故態復萌

公車違停槽化線! 警方:可開罰600元至1200元(圖/民視新聞)

台中第三分局健康所副所長陳奕宣:「如車輛停放在槽化線上,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600元以上,新台幣1200元以下之罰鍰。」

人有三急,為了一時方便,把車停在禁止橫跨、停車的槽化線上,罰單事小,若是因此造成交通事故,還可能吃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