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涉嫌酒後駕駛被捕,下周三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黃錦輝被控4罪,包括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罪,以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
警方6月29日接報指,在馬料水發現有一輛私家車撞向另外兩輛停泊在附近的私家車後駛離現場。警方到場調查,涉事私家車司機其後返回現場,並即場被捕。黃錦輝案發後,辭去立法會所有職務。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1051241/涉酒駕撞兩車等4宗罪-立會前議員黃錦輝下周提堂?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