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50歲女子「花花」(化名)日前與已婚男子「阿龍」(化名)2人2024年間相約赴大陸廈門旅遊同宿,返台後指控遭阿龍在民宿內強壓性侵,更聲稱因此懷孕並在大陸醫院動墮胎手術,拿出「兩條線」驗孕棒翻拍照向阿龍索賠47萬元並提告性侵,不過高雄地院審理時,花花當庭坦承懷孕與墮胎手術紀錄全是作假,法官更查出她案發後持續向阿龍傳訊甜喊「老公」、「情願做你的小老婆」等露骨親暱文字,認定指述存有重大瑕疵,最終判決阿龍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指出,阿龍與花花透過社群臉書結識,2024年2月中旬,兩人相約經小三通前往大陸廈門、泉州及湄洲島等地旅遊,抵達廈門首日晚間入住當地民宿時,花花指控阿龍涉嫌以身體及手臂強行壓制,無視她掙扎抗拒喊叫,硬上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她自稱受孕並在當地進行人工流產手術,檢附顯示「兩條線」的驗孕棒翻拍照、手術證明及雙方簽署之47萬元和解協議書,向檢警提告阿龍妨害性自主。
面對指控,阿龍始終否認動粗與性侵,堅稱雙方是在情愫烘托下自然合意發生關係,未料案件進入審理程序後,案情出現戲劇性逆轉,花花在法庭上坦白承認,案發後根本沒有懷孕,是當時的正牌男友唆使她「不能放過阿龍」,她才從網路找來兩條線驗孕棒照片詐騙索賠,連大陸醫院的流產手術病歷也是委託友人偽造而成,案發後已將陸續收到的20萬元和解金退還給阿龍。
合議庭進一步勘驗兩人通訊紀錄與社群貼文,發現所謂性侵案發後,花花不僅依原定計畫與阿龍走完後續多日旅遊行程,還在臉書打卡附上笑臉圖示發文稱「覺得被愛」;返台後更密集主動向阿龍傳訊「老公我到家了」、「見面只能親親抱抱無法打一炮」,甚至露骨表示「也許是因為剛好被你硬插後每天的朝夕相處,還有你硬插我之後的態度,如果是插完就各自回家,我想就沒有現在如膠似漆的感情了」、「包括被硬插後成為你的小老婆...但我情願做你的小老婆」等語,文末還附帶各類示愛貼圖。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指出花花年約50歲且自承有過兩段婚姻,並非涉世未深之無知少女,隻身應允與已婚男子出境跨海旅遊並同房同床共寢,若無相當情感基礎,顯難想像會應允成行;且案發後持續主動維持熱戀情侶般的互動模式,種種行徑與一般遭受性侵害後的創傷情緒反應顯著背離,法官認定花花指訴存有重大瑕疵且出於索財動機,在缺乏其他補強證據之情況下,難認阿龍有強制性交犯意與犯行,因此判決阿龍無罪。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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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