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一所藥局日前驚傳藥師對打工的女大生下藥。涉案人為藥局負責人陳姓藥師,涉嫌對在藥局打工的大四女大學生下藥,女學生在喝下水壺中的水後,出現頭暈、意識模糊及斷片症狀。案發後,50歲陳姓藥局老闆承認投放藥物,但辯稱只是開玩笑「測試藥效」,相關說法引發社會眾怒,對此,律師王至德痛批「一點也不好笑」,更反擊:「你想知道藥還有沒有效,怎麼不自己吃?還偷偷給女大生下藥?」
受害的大四女學生,日前在淡水某藥局擔任助理。她於8月26日上班當天喝下私人水壺裡的水後,隨即出現頭暈、心跳加速等不適症狀,隨後甚至出現意識模糊與「斷片」的狀態。女學生事後回想當時喝水後,味道有些苦澀,且水質呈現白色混濁、杯底還有殘留的粉末,再加上她曾目睹老闆打開過她的水壺,察覺有異後在家人陪同下報案。

一名就讀大四的於淡水一間藥局擔任女助理,她於工作時疑似遭陳姓老闆「下藥」。(圖/民視資料照)
陳姓老闆到案後聲稱,自己只是在「測試過期藥物藥效」,指稱自己平時跟女學生是「很好的關係、朋友的關係」,更自辯說:「我原本以為喝了一口覺得怪怪的,應該就吐掉了,我可以跟她說開個玩笑」。警方8月29日獲報到藥局搜索,發現藥局監視器已遭提前格式化,所幸事後在手機找到相關片段,畫面清楚錄到陳姓老闆「下藥」的過程。而經警方採樣,該藥品驗出為苯二氮平類藥物,屬於第三級管制藥品。

藥局老闆「下藥」女大生,事後竟然辯稱「只是開玩笑」。(圖/民視資料照)
對於陳姓藥局老闆在媒體鏡頭前辯稱,自己是想「測試回收過期藥物的藥效」,還宣稱與女大生關係很好「只是開玩笑」等說法,律師王至德發文痛批,「只是開玩笑」的說詞實在太過荒謬,並反問:「女大生不知道自己喝下了什麼,開始頭暈,甚至斷片,對她而言,這段過程有什麼好笑的?是誰覺得好笑?是誰把下藥當作是一件好笑的事?」
至於「沒有進一步侵犯,下藥就沒事嗎?」王至德律師進一步分析,不少人容易將焦點放在「是否有性侵行為」,但他強調「下藥本身就可能構成嚴重犯罪」,指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以欺瞞等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法定刑高達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這個罪根本不以「後續是否有性侵」為成立前提。

藥局老闆「下藥」女大生,水壺內殘留白色粉末。(圖/民視資料照)
律師王至德也痛心表示,藥局本是民眾諮詢用藥安全的專業場所,如今連在熟悉的打工環境喝自己的水都會被下藥,讓人防不勝防。對於藥師將下藥輕描淡寫成開玩笑,他狠酸:「把下藥當開玩笑,你是把大家當笨蛋嗎?」
針對此案最新進展,下藥女大生的陳姓藥局老闆,因對藥物來源及投放過程都未交代清楚,且說詞反覆、犯後態度不佳又滅證,檢方認有羈押必要,於今(6)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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