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431處電子煙回收點今天(8日)起免具名自主投遞,首日反應冷清,即使在交通便利的捷運站回收點,部分截至中午沒有任何人投遞。持有電子煙的民眾認為設點不親民,希望未來回收桶擴點至便利商店,國健署允滾動式修正。

台灣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則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過去針對「持有」電子煙無相關罰則,導致查緝困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持有」納入禁止及行政罰範圍,緩衝期後持有者最高罰新台幣10萬元。

今天起於全國設置共431處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提供持有電子煙民眾自主投遞,且無須具名及提供任何個人資料,國健署表示「絕不會前手丟、後頭抓」,待新法三讀通過、施行後會有1個月緩衝期,屆滿後仍持有電子煙者,將依法沒入重罰,切勿以身試法。

電子煙回收桶上路首日,民眾反應冷清。過去從海外偷偷帶電子煙回台灣使用的W小姐,被問到會不會將電子煙回收,她告訴中央社記者,她已經成功戒掉電子煙,而且上次去日本也沒有再買,現在電子煙都放在家裡沒有再使用。

她說,雖然一度考慮丟到國健署設置的回收桶,但上網查地點,卻發現自己居住的行政區竟然一個回收桶都沒有,其他地點都太不方便,所以打消念頭,希望未來回收箱擴設至便利商店,她就會將不再使用的電子煙回收。

事實上,即使在交通便利的地點設置電子煙回收桶,回收狀況仍然不熱絡,以台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設置點為例,這裡位處台北捷運中正紀念堂站,出站即到回收點,但中央社記者實際走訪,詢問工作人後得知,回收首日截至中午12時,沒有任何人完成電子煙回收。

針對許多電子回收箱都設置在服務台,旁邊就坐著服務人員全場看著,自己不抽菸,但身旁有吸食電子煙朋友的民眾賴小姐認為,這個設置太尷尬,誰會願意在工作人員緊盯的情況下完成回收。

面對民眾認為回收箱設置點不便,外界建議在便利商店設回收桶,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說,曾考慮將便利商店等地點納入回收管道,但經與衛生單位及專家討論後,認為由衛生局提供健康危害及戒菸相關資訊,民眾也能安心、安全地投遞回收電子煙。

羅素英表示,目前以衛生局所、健康服務中心等作為主要回收管道,後續將視實際回收情況,滾動式檢討並調整回收管道。考量電子煙回收桶的設計核心為「只進不出、安全集中、免具名投入」,主要目的在提供民眾便利、安心的電子煙處理管道,而非作為每天開桶統計工具。

羅素英說,由於回收桶採「只進不出」設計,實務上無法每日開桶逐一清點;較合理的作法,是待回收桶裝滿後集中收取,於後續銷毀處理時再統一秤重或統計,因此首日即提供各縣市回收數量,執行上實有困難。

羅素英補充說明,後續預計於措施上路滿1個月後,待各縣市彙整回報相關資料,再據以掌握回收情形並評估整體執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