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大學教授、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在中文大學宿舍駕車撞向兩架私家車,今日(9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他暫准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期間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須居於報稱住址,交出駕駛執照,不得駕駛或接觸控方證人,每2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
被告黃錦輝(66歲),被控酒後駕駛罪、危險駕駛罪、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罪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罪。事發於今年6月29日,黃錦輝在中大宿舍外,駕車撞向另外兩輛停泊在附近的私家車後駛離現場。警方接報到場,而黃錦輝其後亦返回現場,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案發後他辭任立法會議員,中大亦已暫停中大工程學院副院長的職務。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1052100/黃錦輝被捕-被控危險駕駛等4罪-准以5000元保釋11.11再訊?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