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聯醫前心臟內科主任陳世瑀,2009年間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在醫材採購案向多家廠商收受回扣,金額累計達1263萬元,遭檢方依貪污等罪嫌偵辦,最終被判刑6年定讞。不過,陳世瑀此後不斷具狀聲請暫緩執行,至今仍未入監,新北地檢署確認其行蹤不明,日前已發布通緝。

據了解,陳世瑀在發監執行前曾多次更換戶籍地址,最後戶籍設於宜蘭,新北地檢署因此囑託宜蘭地檢署代為執行,經確認陳世瑀行蹤不明,檢方認定已逃匿,日前對其發布通緝。

判決書指出,陳世瑀2008年9月起自萬芳醫院借調至台北縣立醫院心臟內科兼職,借調期滿後自萬芳醫院離職,並於2009年3月起受僱於縣立醫院,擔任約用醫師兼心臟內科主任,負責籌措成立心導管中心相關業務。

陳世瑀明知不得在採購案件中向投標廠商收取賄賂,仍利用職務掌握採購業務,陸續向多家醫材廠商收取回扣。其中包括「高階心臟彩色超音波儀採購案」向博而美國際收取57萬元;「全頁式解析心電圖機採購案」向宜德醫材收取5萬元;「24小時心電圖分析系統採購案」收取15萬餘元;「手提式心臟血管彩色超音波機組採購案」收取36萬餘元;另在「心血管照護中心租賃採購案」中,向德全立儀器收取1155萬餘元。

此外,陳世瑀還將部分貪污所得共200萬元,分次匯入妻子帳戶;判決認定相關犯行成立,最終依收受賄賂、洗錢等5罪判刑,各罪刑度從10月至2年4月不等,定應執行刑6年。

判刑確定後,陳世瑀持續具狀聲請暫緩執行,導致發監執行一再延後,至今約2年仍未入監。新北地檢署執行檢察官依法傳喚陳世瑀到案執行,但他無正當理由未到,後續拘提也未能找到人。

檢方認定陳世瑀已逃匿,因此聲請沒入保證金並發布通緝。據了解,陳及黃姓具保人各10萬元保證金已遭沒入,新北地檢署日前正式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