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維鈞/高雄報導】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前執行秘書何建忠涉嫌利用職務權限,取得16歲少女個資後,進一步被控強制性交,案件目前仍在法院審理;如今案件再掀波瀾,何建忠妻子當時任職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約聘社工員,疑似在業務過程得知丈夫遭少女報案後,透過LINE將相關資訊透露給何建忠,遭高雄市府記2大過並免職,檢方也依公務員洩密罪追加起訴。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兩案並不符合「相牽連案件」的追加起訴要件,最終直接判決公訴不受理。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何建忠的妻子原本任職高雄市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工作內容包括協助通報案件的資訊查詢及修正。2025年8月5日,她在處理公務時得知,丈夫何建忠遭一名未成年少女報警提告妨害性自主,檢方認為她涉嫌利用LINE將少女報案相關消息通知丈夫,因此被認定涉及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這起妻子疑似洩密事件,在何建忠涉嫌性侵案件曝光後就受到關注。據相關報導掌握,何妻當時在執行業務時,看到案件資料中的涉案人姓名與丈夫相同,起初主觀認為可能只是「同名同姓」,甚至曾告知丈夫「有個涉案人竟然跟你撞名」,直到後續案情逐漸明朗,才發現資料中的涉案者就是自己的丈夫。
不過,高雄市社會局後續調查認為,何妻身為承辦相關案件資訊的社工人員,仍有職務上的保密義務,將公務上知悉的案件資訊透露給何建忠,已違反職務保密原則,因此對她記2大過並予以免職。至於刑事責任部分,則由高雄地檢署另案調查。
檢方偵辦後認為何妻涉嫌瀆職洩密,因而將她追加起訴,並與何建忠涉嫌性侵案件一併交由法院審理。然而,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兩起案件在法律程序上並不符合追加起訴條件。
法院指出,何建忠被控的犯罪時間是在2025年6月23日至30日間,檢方指控他涉嫌利用職務取得少女個人資料,進而假借職務機會對少女強制性交;至於何妻遭控洩密的行為,則發生在同年8月5日。兩案除了犯罪時間不同之外,被告也不同,且沒有證據顯示兩人之間具有共同正犯、教唆或幫助等共犯關係。
法院進一步說明,刑事訴訟程序所允許追加起訴的「相牽連案件」,雖然包括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等犯罪,但何妻遭控的罪名屬於公務員洩密相關的瀆職罪,並不符合這項法律規定的範圍。
因此,法院認定檢方直接將何妻的洩密案件追加至何建忠的性侵案件中,程序上已違反規定,無法以追加起訴方式合併審理,最終未經言詞辯論,直接判決何妻部分「公訴不受理」。
至於案件另一名被告何建忠所涉性侵案件,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並未因妻子的洩密案遭判公訴不受理而終結。
檢方起訴指控,何建忠過去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擔任執行秘書,平時負責監督、輔導自殺通報個案,卻涉嫌利用工作權限調閱民眾個人資料,再從資料中篩選出一名16歲少女。檢方指少女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憂鬱症,屬於需要受到保護的個案。
起訴內容指出,何建忠涉嫌在2025年6月利用職務機會取得少女手機門號,之後透過通訊軟體將少女加入好友,並以「星」為暱稱傳送訊息,詢問少女「高雄約會嗎」、「零用錢需要嗎」、「問你有沒有想賺錢」等內容,檢方認為他藉此佯裝成尋找性交易對象的嫖客。
少女收到陌生訊息後,因對方竟掌握自己的手機門號而感到疑惑,並懷疑對方可能是掌握自己不雅照片的網友。為了進一步查證身分,同時避免相關照片遭到外流,少女最後答應與對方見面。
檢方指控,何建忠於2025年6月30日晚間6時許開車前往高捷五塊厝站接少女,再將她載往汽車旅館。起訴內容指稱,何建忠在房內以身體強行壓制少女,不顧少女抵抗及反對,涉嫌強制性交得逞。
案發後,檢方指何建忠為掩飾犯行,曾拿出數張千元鈔票放在房內桌上,並對少女表示「你自己拿就不算我給你」。少女拒絕收錢後,他又將鈔票收回,之後開車將少女載離汽車旅館,並在一處超商附近讓少女下車。檢方另指何建忠曾自行將3600元塞入少女包包後離去。
少女事後因不堪受辱報警並接受驗傷,同時提出告訴。檢方調查認為,少女案發當時曾伸手推拒、不斷哭泣等反抗行為,相關情節也成為檢方指控的重要依據。
更讓檢方認為情節嚴重的是,何建忠遭少女提告後,疑似又透過妻子任職社會局的身分及工作權限,試圖掌握案件偵辦進度。
檢方指出,何建忠具有高雄醫學大學心理學背景,當時也正在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修業,並於2025年7月18日完成碩士論文口試;此外,他曾是「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主要執行者,2023年還曾獲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督導」表揚。
檢方認為,何建忠本身具有公務人員身分,且工作內容涉及高風險個案及社會安全網,卻被控利用職務取得少女個資並進一步犯案,若罪名成立,對少女身心造成重大傷害,因此就強制性交部分建請法院從重量處8年徒刑,另就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求刑3年,合併求刑10年6月。
不過,上述內容目前仍屬檢方起訴指控,何建忠所涉性侵案件尚在法院審理,最終是否成立犯罪及刑度為何,仍待法院判決認定。
在羈押與強制處分部分,高雄地院今年7月28日裁定指出,何建忠涉嫌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等罪嫌重大,過去法院曾讓他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另自2025年12月29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由於原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今年8月28日屆滿,法院認為何建忠所涉罪名最重本刑達3年以上,仍存在逃亡可能,因此雖認為現階段尚無羈押必要,但若完全解除限制,仍可能出境海外、規避後續審判,最終裁定自8月29日起,再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此外,高雄市政府也已在2026年1月中旬公告,廢止何建忠的執業執照及社會工作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