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地檢署偵辦基隆市政府公共工程圍標弊案,昨天發動第二波搜索,檢方二度約談時任中正區公所區長傅俊昇、區公所秘書陳志源、經建課長廖文宗、經建課代理技士陳南宏後,認定傅等4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今天(11日)清晨以傅俊昇、陳南宏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嫌疑重大,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分別諭知廖文宗30萬、陳志源5萬元交保。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宜愔昨天上午指揮法務部基隆市調查站發動第二波搜索,除至基隆市都市發展處調卷外,還搜索中正區公所6處,二度約談中正區公所區長傅俊昇,並約談區公所秘書陳志源、經建課長廖文宗、代理技士陳南宏、陳姓廠商及提訊在押乾泰豐負責人何沛紳等6人;經漏夜複訊後,認定傅等4名公務員,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晚間10時許,諭知陳志源5萬元交保。
基檢動用包括陳宜愔在內共6名檢察官,漏夜複訊至今天凌晨6時許,認定前中正區公所區長傅俊昇、與經建課代理技士陳南宏(傅俊昇在都市發展處擔任使用管理科長時的部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諭知廖文宗30萬交保。陳姓廠商請回,何沛紳還押基隆看守所。
本案,基檢在7月15日首波基隆市府採購中心、基隆市議會等31處,約談基隆市國民黨籍市議員曾紀嚴等24人後,認定曾男、基市工務處公用事業科長顧勝璿、採購中心約聘僱員楊鴻祺、乾泰豐營造負責人何沛紳、會計洪美香等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與不違背職務行收賄、圖利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傅俊昇在首波搜索時獲20萬元交保後,遭拔官改調任非主管職務的工務處技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