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被控違反中國《香港國安法》案件,前主席李卓人被判囚7年,前副主席鄒幸彤7年3個月,前副主席何俊仁5年2個月。
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港元(19萬美元;128萬人民幣;605萬元新台幣),限3個月內繳交。
判刑於週五(9月11日)早上進行,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被告「煽動顛覆國家」罪成。法官指案件雖不涉及暴力,被告亦未有提出實行「結束一黨專政」的執行方法或時間表,但本案仍屬於「情節嚴重」級別,因此以7年半監禁作為三人的共同判刑起點。
據《香港國安法》第23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罰分為兩級,「情節嚴重」判監 5 年以上至10年以下;「情節較輕」可判囚五年以下。
支聯會全稱「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一直主辦1989年北京「六四」天安門學運鎮壓事件的悼念活動,直到2020年被香港政府以新冠疫情為由禁止為止。
三人早於2021年9月被起訴,支聯會同月底解散,結束32年歷史。
一如之前審判,香港高等法院週五早上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判刑,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和黎婉姬審理。
BBC中文記者現場所見,正庭公眾席全滿,旁聽者包括李卓人妻子鄧燕娥、鄒幸彤母親、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大律師石永泰、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等。其餘大部分旁聽人士則戴上口罩。
何俊仁皮膚黝黑,身型及臉容較往日清減,他身穿灰色恤衫及深灰色外套,戴著耳機,神情嚴肅。李卓人則一頭灰白髮,身穿白色上衣外加藍色風褸,站著向公眾席揮手,其後被懲教人員指示「坐下」,他曾戴眼鏡閱讀文件。
鄒幸彤戴眼鏡、束起馬尾,身穿外套,坐在犯人欄一角,三名懲教人員站身旁,公眾席難以看到其身影,她在開庭時一度站起來向著旁聽席微笑。
法庭於10:07開庭,法官李運騰表示,庭上只宣讀結果,稍後會上載19頁的判決理由,再公佈各人刑期。就「國殤之柱」證物,他表示會另擇日子處理,並指出鄒幸彤並非物主,若想參與聆訊須另行書面陳詞解釋。
散庭時,李卓人作出「劃十字」的手勢,並向公眾席鞠躬。鄒幸彤向公眾席飛吻,亦有向律師揮手示意,捧著文件帶著笑容轉身離開。
根據判刑理由書,法官表示,本案雖不涉及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被告也未有就如何將「結束一黨專政」付諸實行提出具體的執行方法或時間表,但本案仍屬於「情節嚴重」級別。
一,案發時《國安法》已落實,但仍有部分港人不願接受國家對香港特區行使主權,也不願接受《憲法》和《基本法》所制定的憲制秩序。被告等在動盪不安的社會氛圍下作出煽動的言行,令國家安全和公眾秩序面對更大的風險。
二,被告的言行並非單一事件。案發時段由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長達14個月之久。期間,被告等持續多次作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
三,被告等透過多種活動和不同的媒體作出具煽動性的言行,尤其是網上社交平台,如YouTube、臉書及推特等,其受眾可以不限時段無限次反覆瀏覽和轉載,這增加了案情的嚴重性。
四,「支聯會」紮根香港超過30年,被告均為社會知名人士,為市民所熟悉,在本港具動員和影響力。他們的言論及行為對社會大眾的影響,遠非寂寂無名之輩可比。
五,被告的活動屬全港性,接觸面廣,而且影響不同年齡層的人士,其潛在妨害不容輕視。
六,被告等即使相信「結束一黨專政」此主張可能有違《憲法》和《國安法》的情況下,在《國安法》生效後仍一意孤行,大力鼓吹推動其主張,屬有預謀的舉動。
基於以上六點,法庭以7年半監禁作為三人的共同判刑起點。
法官表示,不接受被告是因為不了解《國安法》而誤墮法網,「他們只是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支聯會』的抗爭立場堅守到底」;「其實他們不單把自己『豁出去』,也是在鼓勵其他香港人學習內地抗爭者的經驗和榜樣,堅持抗爭」。
![法庭外數十人排隊旁聽,大批警員巡邏戒備,並要求記者須走到一街之隔的地方採訪。 [BBC CHINESE]](https://s.yimg.com/lo/mysterio/api/aa7bb0e1032873a2bf83d92267866317819e29dee79e0ccfa20ef9b749b3f9b5/lightyear_networkapi/resizefill_w960%3Bquality_80%3Bformat_webp/https%3A%2F%2Fmedia.zenfs.com%2Fzh-tw%2Fbbc_trad_chinese_tw_489%2F4471167f7b82bb4ccc689109584d0cef.jpg)
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表示,李卓人及鄒幸彤均會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與律師團隊商討後會公佈。就判處的刑期,她形容「坐一日都嫌多」,「判多少也是過重」。
根據裁決判詞,「悼念六四事件而舉辦的六四晚會本身並無不妥」;劉家儀強調,法庭只是針對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亦無提及悼念犯法,「希望大家不要上鋼上線」。
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在庭外受訪表示,7年的刑期判得太重,感到傷心憤怒,「我知道李卓人心安理得,但我們也無何奈可」。
她又說,數以百萬計香港巿民曾進入維園參與六四燭光晚會,認為「判刑是對很多人的一個刑罰,是很難接受」,「言論自由已是過去式」。
鄒幸彤母親劉華珍則對記者說,女兒多年前已揚言「我要在法庭上,好好地跟他們辯一辯」。
41歲的鄒幸彤畢業於英國劍橋大學,進修後持大律師資格,她在審訊期間選擇自辯。鄒母表示,經過一次庭上激辯後,她探訪時鄒幸彤曾表現開心地說「我終於可以脫下大狀袍(大律師袍),痛痛快快地代表自己講真話,原來是這樣爽」。
鄒母形容,女兒「不是稱職的大狀,只是出色的被告」,又指不知要否多謝控告女兒的人,「多謝他們將六四真相、近來香港發生的事,寫入香港法庭紀錄之中」,她並感謝法律人員及同行者,寄語「要好好生活」。
週五判刑前的早上,西九龍法院外有數十人排隊旁聽。BBC中文記者現場所見,警方在法院外接起封鎖線,在排隊隊伍進出者亦須登記,並指示記者須走到一街之隔的地方採訪。
退休人士Simon Ng早上6點45分已到場排隊旁聽,他說過去參加六四燭光晚會幾十年,案件猶如「對我的控訴」,對每一位曾參與晚會的香港人也是指控。他稱,過去香港政府也支持活動,一切合法有序,認為判囚「一日都是無辜」 。
Ling是其中一名被告的朋友,她說外遊期間曾寄明信片給被告,期望被告出獄後可一同旅遊。
她對BBC中文表示,支聯會案被告還押多時,過去旁聽聆訊時一度感到樂觀,認為庭上的證據薄弱,僅播放記者會、晚會點燭光的片段,法官也曾叫停播放,估計難以入罪。惟上兩周處理求情時,法官口吻已改變,不停質疑辯方為何應判處「情節較輕」屬5年以下的刑期,可預期判刑不樂觀。
Ling指出,過去數十年來,香港警方都配合支聯會活動租場及協助交通管制,「突然間告訴你原來犯法,有份協助搞的,不知道為何不犯法?」
受訪後,Ling前往法院大樓途中遭警員截查,須登記身份證,其背包、電腦保護套及水樽等被翻出。BBC中文記者同樣被截查,其後獲放行。
記者向在場警員查詢截查原因,有警員稱,看到記者及受訪者回頭觀看,「不知道你望車還是望我,我見到有些可疑」,亦有警員指著Ling表示要查看其背包掛飾上的文字。
案件原定於2025年5月開審,最終延至2026年1月22日開審;原預訂審期75日,最終審訊歷時24日。法庭在8月21日信納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綱領違反中國憲法,裁定罪成;並於8月28日處理求情。
代表何俊仁及李卓人的沈士文大律師求情時稱,支聯會只有和平非暴力宣傳及叫口號,從無具體計劃、指引、路線圖、時間表;形容「結束一黨專政」屬「一個空洞嘅口號」。法官關注,比較本案與47人初選案,哪宗較嚴重。沈稱,47人案有「合謀」協議,即當選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但本案沒路線圖,形容所有受眾是「各自修行」;主張何李二人屬「情節較輕」,應判囚5年以下。
沈亦提及何俊仁的健康狀況,指其癌症在治療後穩定,需要繼續服藥,望法庭考慮何已年屆75歲。
鄒幸彤自行陳情,強調不會用「求情」字眼,重申「一日監都不應該坐」,陳情時多次被法官打斷。法官亦指出控罪是「串謀」性質,提醒鄒幸彤陳詞會否影響其他被告。被問及是否認為自己沒有錯,鄒指「我不認為」。她指,判詞意思是「追求民主有罪」,又稱案件將香港人「結束一黨專政」聲音傳至全世界。
就支聯會的量刑,法庭表示,支聯會作為已解散的法人,不能判監只能考慮罰款。由破產管理署委聘的資深大狀林芷瑩將提交文件交代財政狀況。
控方當日亦透露,截至判刑日,李卓人、鄒幸彤將已還押 1,442 和 1,418 天;曾獲准保釋約7個月的何俊仁,將已還押 1,301 天,已扣除另案服刑的日數計算。
鄒幸彤反對充公部分證物,當中最大爭議為「國殤之柱」雕塑,非支聯會財產,她認為應歸還丹麥雕塑家高志活。鄒指出,按其了解,高志活曾與警方溝通嘗試取回。鄒亦反對充公六四紀念館及支聯會倉庫的數百本書籍。
在判刑前夕(10日),鄒幸彤的Patreon發佈文章,呼籲公眾關注控方就證物處理的申請。
她公開控方在案件中申請的「沒收清單」,當中涵蓋書籍、六四相關文物、影音記錄以及國殤之柱等。
鄒幸彤指,大量物件從沒出現於審訊中,而法庭和控方多次說案件非針對六四,反問沒收理據何在,批評控方「不分青紅皂白的大沒收」,是清洗記憶、尤其是六四記憶的證明。
國殤之柱展示堆積的屍體形象,以紀念1989年在天安門廣場被中國當局殺害的民主抗議者。這座雕塑於1998年被安置在港大校園,校方2021年12月拆除運走,警方國安處2023年5月持法庭手令在元朗檢取它,作為本案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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