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通霄鎮發生虐貓致死案,昨日(10日)下午4時許,一名林姓男子徒手拎著一隻虎斑貓後頸,大搖大擺經過白沙屯拱天宮外,怪異舉動引起民眾注意,上前攔人,結果仔細一看發現,虎斑貓早已斷氣,眾人連忙報警。事後林男供稱,因附近流浪貓太吵害他睡不好,他一氣之下將抓到的貓勒斃,要去丟棄貓屍時被逮著正著,全案依違反動保法函送裁罰。

男子勒斃虎斑貓後,拎著貓屍路過拱天宮,熱心民眾見狀立刻攔阻報案。(圖/翻攝畫面)
男子勒斃虎斑貓後,拎著貓屍路過拱天宮,熱心民眾見狀立刻攔阻報案。(圖/翻攝畫面)

廟前監視器拍下,穿灰衣的林姓男子(65歲),右手拎著一隻虎斑貓後頸,緩步經過拱天宮前,手上的貓一動也不動,就這樣被甩來甩去,怪異舉動引起路邊民眾注意,隨後有熱心民眾上前攔阻,仔細一看才發現,這隻虎斑貓早已斷氣,成了冰冷遺體。

男子勒斃虎斑貓後,拎著貓屍路過拱天宮,熱心民眾見狀立刻攔阻報案。(圖/翻攝畫面)
男子勒斃虎斑貓後,拎著貓屍路過拱天宮,熱心民眾見狀立刻攔阻報案。(圖/翻攝畫面)

民眾趕緊通報虐貓,員警到場後調閱監視器,循線將林男帶回派出所調查。林男供稱因住處附近有很多流浪貓,貓叫聲太吵害他晚上無法入睡,一氣之下將抓到的虎斑貓勒斃,準備將遺體拿去丟掉時,經過拱天宮廟前,被民眾發現攔阻,警方認定林男行為已違反動保法,全案依法偵辦,並同步通知苗栗縣動防所。

動防所表示,後續會將貓咪遺體送往專業單位進行解剖檢查,確認死因,由於男子罪證確鑿,且惡行重大,將依《動保法》第30條,重罰最高上限7萬5000元罰鍰;另外,林男也違反《動保法》第25條第1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