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5號12日凌晨發生死亡交通事故,一名63歲張姓施工人員搭乘施工車輛行經國5北向路段時,不明原因突然從車輛後車斗跌落,整個人摔進內側車道,後方車輛疑因事發突然、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張男。張男遭撞後身受重傷,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緊急將他送往醫院搶救,最終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至於張男為何會從施工車後車斗跌落,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表示,警方於今日凌晨2時9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國道5號北向3.8公里處發生嚴重交通事故。警方與救護人員隨即趕往現場處理,初步了解,63歲張姓男子當時搭乘由34歲鄭姓男子駕駛的施工車輛,行經事故路段期間,張男不明原因從後車斗跌落,摔至國道內側車道。

由於事發時間僅在一瞬間,張男跌落車道後,緊接著遭46歲林姓女子駕駛的白色自小貨車撞擊。猛烈撞擊造成張男身受重傷,救護人員立即將他送醫急救,院方全力搶救後仍回天乏術,最終宣告死亡。

警方事後針對施工車駕駛鄭男以及白色自小貨車駕駛林女進行毒品與酒精檢測,結果兩人均無毒品反應,酒測值也都是0。至於張男當時為何會從施工車後車斗跌落、車輛行駛狀況,以及後方林女是否有足夠反應及煞車距離等相關事故細節,警方仍將進一步蒐集現場跡證、調閱相關影像,以釐清事故發生經過與肇事責任。

第九公路警察大隊也藉此提醒所有用路人,行駛國道務必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並保持安全距離,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留現場、通報警方,並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採取必要救助措施,切勿因一時緊張或害怕而擅自離開。

警方指出,若發生交通事故後逕自離去,可能涉及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若致人傷害後逃逸,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或重傷後逃逸,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呼籲,遇到事故應冷靜處理並配合警方調查,避免衍生更嚴重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