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最新「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現已開放申請,可至專區線上申辦,期限只到2026年10月19日。生活扶助金金額,若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每人每學期可領2萬6000元,搭配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定額減免」每人1萬7500元,總計補助4萬3500元。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 申請期限至10月19日
過去「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是就學補助性質,無法和其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一起申請。為給予失業勞工家庭多一份支持,勞動部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將原「就學補助」調整為「生活扶助金」。
新制變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後,失業勞工除了原本可以領取的各類政府學雜費就學減免或補助外,本項生活扶助金也能一併領。「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自2026年9月8日起開始受理,至2026年10月19日截止。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如何申請?條件與金額一覽
生活扶助金申請人須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曾領過就業保險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近日才失業者,可在2026年9月8日至10月19日,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於2026年11月18日以前順利核付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子女的條件,須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並具備正式學籍。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金額,依子女就讀學校類型而定:
失業勞工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無法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家中兩子女讀私立大專校院為例,每人2萬6000元,另加給2成(5200元)一人增為3萬1200元,2名子女合計6萬2400元。
可和學雜費減免同時領 失業補助申請線上紙本並行
除了上述生活扶助金,教育部提供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學生每學期「定額減免」1萬7500元(繳費單會加註「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字樣直接扣減)。
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定額減免」不需提出申請,直接於上下學期學雜費扣減。「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可到專區(uwes.mol.gov.tw/login)線上申請,也能下載申請書列印,或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台)、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紙本申請書,填寫後,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