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國泰航空員工休息室,昨(12)日下午發生持刀挾持案,44歲蔡姓男子涉嫌持刀挾持23歲男實習生並劃傷他手部,蔡男今天下午移送桃園地檢署,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晚間裁准。

蔡男與妻兒分居台、港兩地,昨日原計畫前往香港探視妻兒,以為妻子已替他購妥機票,抵達機場時才發現根本沒有他的機票,因此情緒失控,趁隙進入國泰航空休息室,持水果刀挾持並劃傷男實習生手部,航警獲報到場,趁蔡男不注意以辣椒水及電擊器將人制伏,過程中3名航警也受到輕傷。

航警局刑警大隊訊後依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嫌將蔡男移送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蔡男涉犯刑法第277條傷害、同法第302條之1第1項第2款攜帶兇器犯剝奪行動自由、同法第304條強制、同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居無定所,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晚間已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