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将于10月生效,这是否意味著备战加速?有学者向DW指出,中国正建立支撑大规模战争与长期消耗的能力。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将于10月1日生效,是事隔16年首次大幅修法。有政治学者对DW表示,新修订条文呈现“总动员”概念,将中国经济和社会实力转化为国防实力。
分析指出,这套制度所准备的战争规模超出台海冲突本身,亦汲取俄乌战争的经验,中国正建立支撑大规模战争与长期消耗的能力。
另有学者认为,即使在和平时期,动员体制也可用于中美竞争,透过动员不同社会和经济资源,提升整体国力和国家安全。
中国旧版的《国防动员法》在2010年生效,今年8月28日,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条文由72条增至82条。
对比新旧版本,法例在总则部分改动最大,首次明确定义国防动员是“应对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的威胁”,保障平战快速转换,将经济和社会实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活动。
法律明文规定应对上述威胁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当中,“发展利益”是旧版本未有提及的动员理由,但条例没有清晰界定何谓“发展利益”。
台湾东海大学中国大陆暨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副执行长洪浦钊向DW表示,这次修法的核心,是把国防动员提升到整个国家的战争动员层次,例如《国防动员法》第3条明列“全民参与”、“长期准备”。
他指出,“发展利益”被纳入国防动员的启动条件,是这次修法的重要变化,由于“发展利益”的范圍非常广,可涉及经济安全、能源、科技、产业链、供应链和重要海上运输等,而威胁是否成立,又由中国党政军体系自行认定,这使国防动员的启动具有更大的政治裁量空间。
除了增加国防动员的理由,新法例下,国防动员涵盖的行业更广,首次把数据、网络安全、先进技术和新兴领域正式纳入国防动员制度。
新加坡国立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庄嘉颖向DW表示,修法重点是把高科技纳入国防动员,尤其受美中科技战影响,中共有一段时间把高科技视为跟国家安全有密切关系,“(修法)这就是一个正式的方式来告知不同的产业和技术人员,他们需要在怎样的条件下做怎样的配合。”
这次修法涉及推动高科技发展,新增第8条“推进先进技术在国防动员中的应用,发展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力量”,他分析中共可能希望控制产业的发展及流向,更明确地规定企业跟国外的合作范圍,甚至吸收外来的技术。
2021年,为配合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暂时调整适用”《国防动员法》等相关法律的部分规定,意味暂停部分旧有法例的适用范圍,并表明“改革措施成熟后,及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2022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国家安全学院副教授刘瑞强撰写论文,指出随著社会、经济、安全环境急剧变化,现有的《国防动员法》已严重滞后于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当法律过于笼统,导致法规极易落入“僵尸条款”的困境。
今年4月27日,《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初次审议,中国官媒《新华社》形容原有法律部分条款内容已不适应国防动员“新形势”,需要修订完善。8月28日,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表决通过。
政治学者洪浦钊分析,这次修法把国防动员往平时前置,例如第26条把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纳入政府统计调查制度,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意味中国在平时就要掌握可以投入国防动员的各类资源分布在哪里、由谁掌握,需要时如何快速投入战争。
他形容新法加快备战效率,“中国正在把战时动员前移到平时准备,让整个国家在需要时能够更快进入战争状态。”
“特别是俄乌战争进入长期消耗后,军工产能、弹药与装备补充、供应链、数码通讯、交通物流、能源及医疗都成为左右战局的重要因素。这些经验与这次修法的方向高度吻合。”
他指出,这次修法便要求建立战略物资储备体系,增加实物、技术与产能储备,同时建立军品科研、生产及维修保障动员体系等,中国正在建立支撑大规模战争与长期消耗的能力,“中国强化国防动员,也是在准备战争拖长之后,整个国家如何支撑下去,避免军事失败进一步转化为政权危机。”
执政的民进党立法院党团8月底表示,台湾最大的威胁是中国,当中国把平战转换写进法律后,等于可以动员社会上的各种资源为军事行动做准备,台湾更应该加强整体防卫韧性。国民党立委李彦秀认为法律的宣示意义更大于实质意义,台湾要强化国防战备整备,亦要持续推动两岸和平与交流。
学者庄嘉颖指出,中国对台湾的压力一直在增加,这部法律让中国党政机器多了一项工具,但整体对台方向并没有改变,而台湾社会和政府早已开始作相关准备。
学者洪浦钊认为这次修法并非专门针对台湾,台海只是中国面对的潜在军事冲突之一,例如在南海与菲律宾的海上冲突,背后牵动美菲军事同盟;中印边境长期存在领土与军事对峙,双方又都是核武国家;东海钓鱼台(日本称尖阁诸岛)争议涉及日本,也与美日安保体系相连。
他认为,这套制度准备的战争规模超出台海本身,“这些地区一旦发生军事冲突,都有扩大规模及牵动其他国家介入的风险。台海的情况更加复杂,一旦中国对台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美国、日本或其他国家介入,战争可能由台湾海峡向西太平洋扩大,甚至演变为中美之间的高强度军事冲突。”
有学者指出,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令在中国大陆经营的台商陷入尴尬处境。
条例列明,实施国防动员后,当储备物资无法及时满足动员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民用资源进行“征收”、“征用”,并可根据军事需要进行改造。若企业拒绝、拖延或者阻碍,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强制其履行义务,并可处以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旧法只有“征用”民用资源,并列明使用后政府应及时返还,或者按规定给予补偿。新法则增加“征收”民用资源,对“征收”没有返还规定,只列明因征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政治学者庄嘉颖指出,在中国的台商会被卡在两岸的法律架构之间,若配合中国《国防动员法》,可能会违反台湾《国家安全法》和《反渗透法》。
“台商的处境尴尬是更为凸显,可是任何外商都一样。如果你是某家外商或者在中国有合资企业,在中国政府要求动员的话,你也需要配合,无论你是日本公司、韩国公司、还是美国公司、欧洲公司等等。所以它这个(影响)范圍广,就把整个社会和经济视为他的国防和国家安全资源。”
有台媒今年9月2日向中国国台办发言人张晗查询,台商在大陆的资产与技术,是否适用新法中的“征收”条款。张晗回復称,法律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国防动员期间对民用资源征收、征用,都有明确的法律要件和法定程序,强调在大陆台商台企依法合规经营“无需顾虑”。
具台湾半官方背景的中央社引述不具名的台湾国安人士表示,修法目的是“将中国内部资源绝对整合”,除了对台军事动员本身外,修订后将增加台商在中国经营的政治和经济双重风险,造成随时可能被征收。
政治学者洪浦钊分析,《国防动员法》第64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配合征收的义务,他认为台商没有特殊豁免,而新法还要求相关企业承担战略物资仓储、运输及配送等任务。中国一旦启动国防动员,台商的资产、设备、产能与物流能力都会被纳入战时动员体系。
政治学者庄嘉颖分析,在中共的历史观,“动员”往往带有对国家发展的愿景,“譬如说我们看到大跃进也是种动员、文革也是种动员,甚至改革开放,它有时候也有一些动员国家、社会的描述。所以说它这种动员不只是限于战争,而是整个国家的战略方向。”
他认为整部法律亦可从中美长期竞争的角度来解释,中国要跟美国进行持续的大国角逐,需要用到社会、经济不同的资源,“动员”有提升整体国力和国家安全的意涵,“它(国防动员法)放宽了国家安全的定义,可以有更多原因要求不同的行业去配合不同政策。”
庄嘉颖指出,从邓小平到胡温主政年代,可以为国家利益而“动员”,但尽量不触碰太多民间市场经济的部分。随著习近平上台后,民间市场跟国家安全之间的界线重新变得模糊,陆续把不同的范畴归纳入国家安全,“在毛(泽东)时代也有这样对社会的一种诠释和处理方式,所以有一点毛时代的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