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安區「水月草堂」2024年發生蔡姓女會計遭虐致死案,佛學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案經上訴由高院審理。王薀本月4日又因另案囚虐蔣姓女信徒遭起訴,高院今傳喚「三大護法」之一、一審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判10年的梁碧茵開庭,辯方主張蔡女可能因中暑導致橫紋肌溶解,質疑法醫鑑定;蔡女姊姊則表示,妹妹確實遭毆打,且另一案受害者蔣女同樣遭毆打至橫紋肌溶解,兩案受虐情節高度重疊。

王薀等人本月5日又因囚虐蔣姓女信徒被北檢檢察官廖維中起訴;蔣女在該精舍教義長年控制和洗腦下,極度畏懼王男等人,不敢主動求助,直到發生蔡姓女會計命案,幹部陸續遭羈押,終於鼓起勇氣脫離團體掌控,成功自救回到家人身邊。

作為核心幹部、三大護法之一的梁碧茵在蔡女虐死案中,被一審台北地院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判10年,蔣女囚虐案梁女也涉案,遭北檢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二審高院今僅傳喚梁碧茵續開準備程序庭,這也是王薀等人因蔣女受虐第二案後首次開庭,梁碧茵及辯護律師錢建榮等人主張再次審查鑑定或重新鑑定的要求,並提出自行委託英國腎臟科醫生的鑑定報告,以及聲請蔡女生前的基因檢測,因蔡女基因檢測原本疑有心臟方面的缺陷。不過受命法官認為,基因檢測和死亡原因的因果關係扯太遠。

高檢署檢察官認為,被告方自行委託部分與刑事訴訟法第208條規定不符,且聲請勘驗、鑑定之討論早在一審便已討論過,應聚焦在一審沒調查及討論之處,因此無勘驗及重新申請的必要。

梁女辯護律師指出,傷勢記載有與卷證不符的問題,質疑法醫將屍斑當作瘀傷,案發前的傷勢已判定超過18小時,原法醫鑑定有許多部份皆為推論而來,大部分瘀青不代表肌肉受損,法醫無合理證據說明瘀青形成原因,僅用推論而認定,但梁女很可能是因中暑才導致橫紋肌溶解而出現瘀青,律師團有找到27篇相關文獻支持此論點,其實以現有爭執點、所提出的質疑來看,梁女的部分只能判無罪。

蔡女的姊姊則表示,妹妹確實有被毆打狀況,9月4日另一名被害人蔣女案被起訴,所遭受的待遇與妹妹有許多重疊之處,皆被毆打到橫紋肌溶解。

受命法官庭末諭知,下次將安排多名被告聯合開庭,預計11月進行,確切開庭日期及時間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