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行銷科技公司和詐欺集團合作,以假投資、假交友廣告詐財逾八千三百萬元,南市刑大、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聯手破獲數位行銷公司投放詐騙廣告牟利,將李姓主嫌和十二名共犯拘提到案。
台南市刑大接獲情資,發現南市某數位行銷科技公司疑似涉及詐欺案件,市刑大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深入調查發現,該數位行銷科技公司與詐欺集團合作,由旗下廣告美編、廣告投手製作偽冒投顧名人之投資詐騙廣告,並刊登於網路社群平台,將原本合法的數位行銷服務轉化為詐欺集團擴大犯罪及吸金的工具。
警方進一步查出,卅六歲李姓主嫌自一一二起在台灣成立數位行銷科技公司,並於境外另設空殼廣告科技公司,沿用相同犯罪模式協助詐欺集團擴大吸金規模。
該集團吸收人頭帳戶、人頭門號外,更利用數位行銷、廣告投放等專業服務製作及推播詐騙廣告,並透過「水軍」大量營造投資獲利、名人推薦等假象,降低被害人戒心、提高詐騙廣告可信度,協助詐欺集團大規模吸金,初估被害人有卅六人,單人最高被詐財超過一千一百卅九萬元,獲取不法利益超過八千三百萬元。
專案小組掌握完整犯罪事證後,分三波前往數位行銷科技公司、李嫌及共犯等人住處執行搜索,查扣供詐欺犯罪使用之電腦、手機、現金及虛擬貨幣(約八百餘萬元)等相關證物,並拘提李嫌及共犯多人到案,全案移送台南檢察署偵辦。
市刑大大隊長李宏倫呼籲,詐欺集團犯罪手法不斷翻新,民眾切勿因網路廣告標榜名人推薦、高額獲利或專業投資分析而輕信,應提高警覺、審慎查證;呼籲相關業者勿因高額報酬協助不法集團製作、投放詐騙廣告,以免成為詐欺犯罪共犯。
台南市刑大將持續運用科技偵查及大數據分析等方式,向上溯源追查幕後主嫌及相關共犯,以斬斷詐欺犯罪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