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重大災害發生,自發性臨時志工前往災區投入救災復原工作,為提供該等救災志工保險保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請產、壽險公會建置「執行災害防救業務志工團體保險運作機制」,即日起遇有重大災害發生時,經中央政府指定之機關或地方政府如有投保需求,即可聯繫產、壽險公會設置之專責聯絡窗口,啟動本機制。
金管會表示,現行「志願服務法」及「災害防救法」已有規範志工服務運用單位及各級政府應分別為符合其定義之志工及執行災害防救事項人員投保相關保險,因應114年9月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害應變經驗,災後各地「鏟子超人」志工前往花蓮提供協助,因該等志工非屬前述二種法定人員而產生相關保險保障需求,故金管會於114年10月9日核准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之「花蓮光復鄉援助志工團體保險業務試辦案」,考量業務試辦模式非長久之計,爰請產、壽險公會協力建置本機制。
二、被保險人:各級政府災害應變中心、前進指揮所、前進協調所或要保單位所招募之志工,承保年齡為滿18足歲至80歲(非屬「志願服務法」及「災害防救法」規範者)。
三、保障範圍及保障期間: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身故或失能,保障期間涵蓋志工服務時間及往返志工服務地點交通期間,保險金額設定為新臺幣100萬元。
四、參與之保險公司:計有8家壽險公司(全球人壽、三商美邦人壽、新光人壽、凱基人壽、富邦人壽、國泰人壽、台灣人壽、南山人壽)、7家產險公司(和泰產險、明台產險、泰安產險、富邦產險、新光產險、國泰產險、華南產險)及1家再保險公司(中央再保)參與,每次災害事故由1家保險公司負責承保,其餘保險公司參與共保,要保單位可聯繫產、壽險公會專責聯絡窗口取得該次承保之保險公司聯繫資訊。
五、可持用QR Code投保,投保流程簡便快速:保單成立後,志工僅需透過手機掃描要保單位提供之QR Code,即可快速進行記名投保,並由要保單位設置「志工保險投保名冊受理窗口」進行志工名冊之彙整及篩選,同時保險公司將於QR Code登錄頁面揭露相關應注意事項及懶人包。
六、成立理賠服務專責窗口,加速理賠作業:保單成立後,該次承保之保險公司將成立本保險「理賠服務專責窗口」,若發生意外事故,由受益人通知要保單位或承保之保險公司,要保單位進行被保險人資格確認(志工身分及保障期間)後,受益人檢具申請文件至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專責窗口將協助加速審理。
金管會表示,未來類似重大災害發生時,保險公司無須再申請業務試辦即可直接承保,以加速投保程序,同時志工僅需透過手機掃描QR Code即可快速進行投保,大幅提高投保之便利性及彈性,以確保志工在投入救災之第一時間即可獲得保障,讓每一位參與救災之志工能安心執勤,平安賦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