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泰國旅遊注意!泰國今(15)日起正式實施新版簽證及入境制度,過去涵蓋93個國家及地區、最長可停留60天的免簽措施正式退場。台灣旅客仍保有免簽待遇,但停留時間直接砍半,每次最長只能待30天。除了天數縮短,免簽及落地簽適用範圍也全面重整,近期準備赴泰的民眾,出發前更要確認護照、回程機票、住宿及財力等證明是否備妥。

泰國政府8月31日透過《皇家公報》(Royal Gazette)公布新版政策,並自9月15日起生效。原先自2024年7月15日起實施、涵蓋93個國家及地區的60天免簽制度正式取消,新制重新分為30天免簽、15天免簽及落地簽。

其中,台灣與日本、南韓、新加坡、馬來西亞、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共60個國家及地區,適用最長30天的觀光免簽;模里西斯及塞席爾則享有15天免簽。落地簽適用範圍更大幅縮減,只剩亞塞拜然、白俄羅斯及塞爾維亞3國,最長可停留15天,費用2000泰銖,約新台幣1900元。

對台灣旅客而言,最重要的變化就是「60天變30天」,而且新舊制度並不是看訂機票或飯店的日期,而是以實際抵達泰國的時間為準。即使早在新制公布前就已經買好機票、訂妥住宿,只要9月15日當天或之後入境,就適用30天免簽新制。

至於9月15日前已經抵達泰國,並依舊制獲准停留60天的旅客則不受影響,不必因新政策上路提前返台,仍可依護照入境章上註明的最後停留日期合法停留。若30天仍不夠用,旅客可以在停留期限屆滿前,前往泰國移民單位申請最多再延長30天,申請費1900泰銖,約新台幣1800元。不過,提出申請不代表一定能獲准延長,最終仍由泰國移民官員依個案決定。

除了停留期限改變,台灣旅客赴泰前也應準備好相關入境資料。依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訊,以免簽方式入境泰國,應備妥有效期限至少6個月的中華民國護照、回程機票、飯店訂房紀錄或在泰住宿聯絡資訊,以及足夠的財力證明。

財力方面,每人至少須準備2萬泰銖現金,家庭則至少4萬泰銖現金或等值貨幣。此外,旅客入境前仍須完成「泰國數位入境卡」(Thailand Digital Arrival Card,TDAC),避免抵達後因相關資料不齊全影響通關。值得注意的是,享有免簽資格並不代表一定能入境。

台灣外交部提醒,最終是否放行仍由泰國移民官員決定,近期已有數起台灣旅客因未符合相關規定而遭拒絕入境。尤其頻繁利用免簽方式進出泰國、每次停留時間較長,或無法清楚說明旅遊計畫者,都可能面臨較嚴格的審查。

這次泰國大幅調整入境制度,也被視為2024年放寬免簽後的一次政策轉向。當時泰國為刺激觀光,將60天免簽擴大至93個國家及地區;實施約2年後,如今重新縮短停留期限,並同步精簡落地簽適用範圍。

泰國政府說明,重新檢討制度主要考量國家安全、觀光及經濟利益、國家間互惠原則,以及避免不同免簽制度重疊造成旅客混淆,目前電子簽證(e-Visa)申請更加便利也是原因之一。非法工作、利用免簽長期滯留及從事違規商業活動等問題,同樣是當局收緊管理的重要考量。

因此,若前往泰國是為了長期居留、工作或留學,應依實際目的申請相對應的簽證,不宜反覆利用觀光免簽延長停留。至於泰國與部分國家另有雙邊免簽協議者,仍依個別協定辦理,不一定適用相同的30天限制。一般台灣旅客赴泰短期觀光仍然免簽,但從今天開始,除了記住「最長30天」,也別忽略TDAC及入境相關證明。尤其計畫停留超過1個月、經常往返泰國或有工作及長住需求者,更應在出發前重新確認適用的簽證種類,避免抵達當地後才發現不符合新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