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分局東山派出所警員陳友浩,先前查詢法輪功創辦人李洪志家人入境訊息,遭判1年2月徒刑;陳員又兩度收取逾7萬元賄款,協助地下錢莊及不明網友查詢個資,檢方依違背職務收賄等3罪將他起訴;16日傍晚5時許,新北地院分別判陳員1年5月到3年6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4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這也是國民法官首件宣判的貪汙案。

檢警調查,2025年7月間,陳員與地下錢莊王姓業者達成協議,並登入M-Police 整合查詢系統及車駕籍查詢系統,非法查詢債務人及其親屬地址,提供給王男進行討債,事後收取賄款47150元。

同年9月初,陳員與暱稱「圖突」的網友搭上線,並以每次1萬元價碼,協助查詢指定手機門號個資,後來因該門號已停話,因此陳員並未取得賄款;同日晚間時分,陳員以偵辦詐欺案身分核對為由,再次協助「圖突」查詢民眾個資,事後「圖突」1030顆泰達幣匯入陳員冷錢包,總計3萬666元,檢方偵結後依不正利益、期約賄賂及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將他起訴。

檢方庭訊時表示:「對公務員來說,公權力就是靈魂,不能賣」,陳員身為人民保姆,卻侵害人民權利,情節重大,不同意依刑法59條減刑,檢方強調:「貪污的可惡在於,人們總不覺得貪污可惡」,並對陳員分別求處6年6月、5年1月及6年徒刑,國民法官庭依3罪分別判處陳員2年2月、1年5月及3年6月徒刑,合併應執行4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早在2019年至2021年間,陳員就曾多次輸入其他警員帳號密碼,或以辦案需求為由,請託其他警員代查400多筆個資,新北地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陳員2年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160小時義務勞務。

去年7月間,陳員結識暱稱「Sugar」的中國籍男子,並協助查詢法輪功創辦人李洪志女兒、女婿入台行蹤,並收取賄款2000元;陳男還主動兜售新北市消防局及美國在台協會的搜救演練資訊,但內容錯誤百出遭人識破,新北地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及詐欺得利未遂等罪判刑,合併應執行1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