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罪案暴增,監所超收人犯,法務部長鄭銘謙上週指示應積極採「易刑」處分,望減少輕刑受刑人入監,減輕監所收容壓力。媒體人謝寒冰質疑,法務部長重點工作應是打擊犯罪,為何不斷幫受刑人著想?現在這做法跟美國的「零元購」有什麼兩樣?
謝寒冰16日在《大新聞大爆卦》節目表示,會入獄服刑的人,通常都是法官認為「這個有點嚴重,必須要坐牢」,然後又要從這些人中再去分?再來,說可以讓罪犯「分期付款」,什麼意思,這叫「吳乃仁條款」嗎?因為我們當初要管收這個人,就是因為他不願意付錢,如果願意付款,他早就分期付款了!現在又說要讓這些人的罰金可以分期付款,這到底是想幹嘛?
謝寒冰質疑,就是一直不斷地幫這些「受刑人」著想,理由是「監所不夠」?他也知道以台灣現況來說,監所是「嫌惡設施」,沒有民眾會希望住的地方旁邊有監所,可是台灣的犯罪人口日益增多,這是不爭的事實。身為法務部長,重點是要去「打擊犯罪」!監所問題,政府應該去研議,如果要收容的犯人愈來愈多,應該去增加收容的範圍,增加監舍,這都可以討論。
謝寒冰直言,現在就只因為沒地方收容,就把罪犯放出來?老實說,現在這個做法,跟美國的「零元購」有什麼兩樣?零元購的概念不就是說:這些輕罪我就不罰了!不要把美國的DEI(多元平等共融)那套拿來台灣用,別的不講,民進黨的「川普爸爸」就非常不喜歡這一招,「你是嫌川普對你不夠狠嗎?還要他揍你揍得更用力一點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