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一審認定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人違法讓京華城取得廿%容積獎勵,使鼎越開發取得約一二一億五四五萬元不法利益,台北地院今年四月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鼎越不服抗告,高等法院認為,北市府今年五月已撤銷京華城細部計畫,原認定的不法利得是否仍存在尚待釐清,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曾三度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但鼎越也三度抗告成功,由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本次為鼎越第四次抗告成功。

北院原認定,京華城取得廿%容積獎勵後,鼎越因此多取得一萬八四六三.二平方公尺容積樓地板面積,換算價值約一二一億五四五萬六七四八元。鼎越雖申請變更設計,取消廿%容獎,但程序尚未完成,原建照仍有效,因此認為不法利得仍存在,為保全日後沒收,裁准扣押土地。

高院指出,北市府撤銷細部計畫後,鼎越原先取得廿%容積獎勵所形成的財產利益是否仍存在,已有疑義。北院先前未及審酌北市府撤銷細部計畫等新情勢即裁准扣押,並不妥適,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進一步調查後重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