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行駛在路上,需要看交通號誌再決定應該繼續前進或停止。但一名網友好奇,若是在路上看到黃燈,到底應該要加速通過還是急煞?文章曝光掀起討論。事實上,先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曾提醒,可從車輛是否通過停止線來判斷,但若是違反規定闖紅燈,最高可處5400元罰鍰。

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若是在路口看到交通號誌亮黃燈,應該要加速通過,可是近日在路上發現,明明前方沒車,駕駛卻選擇提前煞車,讓他有些疑惑,好奇遇到黃燈究竟該加速衝過還是提早煞車?

文章曝光後,網友紛紛表示,「加速跟急煞都不應該…要判斷轉黃燈當時,你離停止線的距離,再看要過去還是停下」、「你車牌給我一下,我提醒身邊的人遇到時要離遠」、「如果你需要加速才能通過黃燈,代表你不應該過」、「接近路口本來就應該減速不是嗎」、「黃燈是提醒你路口快要變紅燈了,不是加速或急煞的提示,你要判斷自己足不足夠時間過路口,覺得不夠就是停。」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曾指出,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圓形黃燈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燈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若當時駕駛人行經交岔路口時,發現前方號誌轉換,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應儘速通過;但如果沒超過停止線,則應該煞停並注意後方來車,以免造成追撞事故。

桃園市警方也說,如果駕駛過了停止線,號誌才轉為黃燈,但當下自覺無法通過,選擇緊急煞停,因此超過停止線,警方將依客觀具體事實,以勸導代替舉發。但如果紅燈亮起才穿越停止線,則可能被視為闖紅燈,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