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擴大偵辦縣議會涉嫌期約賄選餐會案,經帶回20多名涉案者、關係人漏夜偵訊,檢方認為議長謝典霖及父母親、黃姓主任與劉姓服務處幹部共5人,觸犯選罷法「行賄罪」罪嫌重大,除當庭逮捕,17日上午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
經院方漏夜開庭審理,審訊第1階段結束,承審法官裁定被告謝新隆應予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被告劉宸佑、黃于賓分別准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承審法官並諭知暫時休庭,休息約1個小時後,將接續開庭,將審訊縣議長謝典霖與其母親、前立委鄭汝芬等2名被告。(李河錫報導)
彰化地檢署擴大偵辦縣議會涉嫌期約賄選餐會案,經帶回20多名涉案者、關係人漏夜偵訊,檢方認為議長謝典霖及父母親、黃姓主任與劉姓服務處幹部共5人,觸犯選罷法「行賄罪」罪嫌重大,除當庭逮捕,17日上午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
經院方漏夜開庭審理,審訊第1階段結束,承審法官裁定被告謝新隆應予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被告劉宸佑、黃于賓分別准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承審法官並諭知暫時休庭,休息約1個小時後,將接續開庭,將審訊縣議長謝典霖與其母親、前立委鄭汝芬等2名被告。(李河錫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