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行政院長卓榮泰副署立法院8/27通過的《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媒體紛紛大幅報導這個「新聞」,還有一堆幕後分析背後的原因。行政院長副署法案本來應該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如今居然變成新聞,這正凸顯了台灣民主的不正常。
卓榮泰已經8度不副署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媒體如今關注副署這件事,一方面是有多位外國學者批評卓榮泰把副署變成「超級行政否決權」、「連川普都只能羨慕」;另一方面則是卓榮泰不久前才自稱「憲法守門員」、「即使刀架在脖子上,也辦不到」。所以當卓榮泰放棄「守門員」的角色,才會變成大新聞。
媒體和學者慣以「副署權」稱之,但副署究竟是不是「權」卻大有疑義。《憲法》中對於「權」都會寫得清清楚楚,例如:「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但關於副署的規定,卻是寫在總統的專章,而非行政的專章,《憲法》第37條寫的是「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長及有關部會之副署」,這樣的用字明顯和《憲法》中的「權」不同。而修憲後的《憲法增修條文》中更寫到「總統發布行政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之任免命令…無須行政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若副署真是一種能對抗立法的「權」,為何又不能對抗立法院的同意權?
最初《憲法》的設計是具有內閣制的精神,所以行政院長才會被稱之為「閣揆」,副署的設計也是來自內閣制的國家,國家元首屬虛位元首,不對國會負責,所以由實際負責政務的總理或首相「副署」,以示責任的轉移,才能夠生效。而總統制的國家,就沒有相關的規定,川普要公布什麼命令,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同意。所以副署本質上是行政權表達承擔責任,而非一種權力,否則就會寫在《憲法》關於行政的專章。
民進黨政府口口聲聲說立法院侵犯了行政權,說所有增加政府支出的法律都是違法,那卓榮泰為何又要副署「6年2400億」的《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
行政院日前通過史上最高的6076億追加預算,《預算法》第79條關於追加預算的規定就寫得很清楚:
各機關因左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
雖然編列預算是行政院的權力,理論上預算的分配也應該由負責施政的行政院決定,但《預算法》很明顯是容許法律增加政府支出的,而且並不管這個法律是由行政部門或立委提出,只要能獲得國會多數通過就行。反倒是行政院這次追加預算中補助中油、老農津貼的經費,到底符合上述4點的哪一點?更遑論其中兒少成長津貼前置作業經費3億多,正是卓榮泰不副署的法案之一。
卓榮泰不是把自己當成「憲法守門員」,而是把自己當成憲法本尊,自己說的話就是憲法,把憲法隨意搓圓揉扁。沒有人把刀架在卓榮泰的脖子上,而是卓榮泰用刀把憲政切割得支離破碎。賴清德曾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如今賴卓體制真的把憲法變成災難。難怪連許信良都看不下去,說行政院「沒有理由可以用副署權否決國會的決議」。
許信良日前提出召開國是會議,朝野共同努力完備憲政體制,並參考法國的作法,由總統和立法院共提大法官。但實際上現在的憲政僵局才是賴清德想要的,只有大法官不足額、憲法法庭無法合理運作,行政院才能肆無忌憚地擴權、自己解釋憲法;只要憲法法庭能夠正常運作,「不副署」必然會被判定違憲,不僅卓榮泰必須下台,賴清德也面上無光。只要賴清德在位一天,台灣的憲政僵局就永遠無解,永遠會是災難。